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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 规范巡察机构档案管理

作者:刘德伟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05-18 星期五

    本报讯 为确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组在巡察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并使之得以规范化的永久保管,近日,山东省滕州市委巡察办出台了《市委巡察机构档案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市委巡察机构归档文件整理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规范》包括档案分类与保管期限、职能分工和归档程序、档案保管和借阅3部分内容;《指南》明确了文件材料收集筛选、划定保管期限、分类、排列、盖归档章、录入、装订、移交等9个归档流程。

    《规范》和《指南》的出台,确保了市委巡察档案工作有章可循和规范高效,为市委巡察办和上级主管部门查阅利用巡察档案提供了便利。

    此前,为进一步规范巡察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在市档案局的协助下,市委巡察办专门安排了档案库房,购置了铁皮档案柜,配齐了所有的硬件设施,并组织档案专业人员对所有档案进行了系统化的整理,建立了目录数据库。下一步,市委巡察办将继续完善档案数据库基础设施建设,并对产生的文件资料及时进行扫描和存档,推动巡察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5月17日 总第3220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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