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宿迁市为了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出台了《宿迁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悉,宿迁市已建立完善市、县、乡镇三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市县四家城建档案馆均创建为省级示范馆,乡镇层面建立了72家省级村镇建设档案室。市(区)城建档案馆藏数量从2006年的1.26万卷增加到目前的13.17万卷;村镇建设档案由零起步增长到20.5万卷;全市城建档案总量已达50.8万卷。为适应新时期城建档案管理工作需要,该市结合全市“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和改进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利用科学管理模式,推进城建档案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轨道,更好地为城乡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办法》明确了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明确了城建档案管理体制、强化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职能、加强地下管线档案归档收集、强化城建档案现代化管理与利用、强化依法治档、增加信用管理措施等内容。
(摘编:王建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