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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江湖漂,档案怎么办?

作者:无

来源:北京市档案馆

2018-04-02 星期一

人事档案归个人?

    错!人事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权属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人事档案都没有随意处置的权利。单位对人事档案负有保管义务,并根据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流转和移交。

企业职工工作单位有变动,档案怎么办?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是被开除、辞退,职工所在单位应该在1个月之内,将职工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者转交职工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人在江湖漂,档案怎么办?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管理,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是绝对不允许的。

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后,原工作单位是否仍有妥善保管和移交档案的义务?

    是。档案保存单位建立、保管、流转、移交人事档案是基于国家的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和规定,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后,原工作单位(档案保存单位)仍然负有妥善保管档案的义务和根据需要进行流转和移交档案的义务。不按规定履行义务的,一方面要向国家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另一方面,要向职工承担民法上的民事责任,赔偿因违反上述义务给职工个人造成的损失。

因人事档案丢失产生的争议能否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人事争议仲裁的途径来解决呢?

    不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因人事档案丢失产生的争议不属于上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受案范围。因此,因档案保存单位的过错导致档案丢失,进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属于民法上的过错责任,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摘编:王建英)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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