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对耄耋老人到浙江省景宁县不动产窗口办理出售房屋手续。考虑到申请人年事已高,为确保产权登记更加准确,更好地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动产窗口首次尝试用录像作为登记依据。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工作人员办件过程中,按程序在对二位老人的相关情况进行详细问询的同时,安排专人在一旁对整个过程进行拍摄,拍摄完后立即将视频刻录成光盘与纸质档案一同存放在档案袋中。
房产是一个家庭中最重要的财产,不动产登记中心深知此项工作责任重大。在日常业务开展中一直探索如何更详细、更直接地获取登记依据,如对房产转移出让方现场拍摄照片并打印存档。视频能比文字、照片档案承载更多的信息,作为登记依据意义重大。今后该中心还会将视频录像应用到更多登记场景中,比如上门服务、涉及未成年人不动产的处置等。
(摘编:王建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