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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档案局加强“三项制度”法制建设

作者:崂山区档案局 李忠 杜俊河 纪玉强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2018-01-29 星期一

    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档案局根据该区法制办要求,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档案行政执法规范动作,努力做到档案行政执法“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三项制度”是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崂山区档案局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崂山区档案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并配套出台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处罚流程图》《行政强制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等具体制度规定,并对档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进行了公示,对执法人员执证上岗、亮证执法做出了具体规定。通过公示,方便了群众办事、亮化了档案行政执法行为。

    在建立健全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崂山区档案局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崂山区档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同时配套出台了《行政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监督规定》《行政执法记录仪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执法文书样本》等具体制度,将执法中的每个环节如实记录,形成专卷归档,实现档案行政执法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置档案执法于“阳光下”,杜绝了“暗箱操作”。

    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崂山区档案局制定出台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并配套出台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等三项具体制度,坚持做好合法性审核,切实保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依法作出,守住法律底线。

    下一步,崂山区档案局将把落实三项制度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档案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资格管理等任务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档案行政执法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编辑:王亚楠)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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