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各地动态

南京 规范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机构档案管理

作者:朱亚东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01-12 星期五

    本报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所属机构档案工作水平,近日,南京市档案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所属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市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所属机构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实施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所属机构档案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制,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建立所属机构档案目录缴送备案制度,落实档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大所属机构档案信息化建设力度,开发深层次、高质量的档案信息产品,为领导决策、行政管理、生产经营、民生服务、教育科研及文化传承等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实施意见》强调,各部门、单位要将所属机构档案工作列入领导班子的议事日程,列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计划并实行目标管理考核;要加强所属机构档案人员队伍建设,建立所属机构档案工作监督指导长效机制,各主管部门、单位每年至少要对所属机构档案工作开展一次督查。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1月11日 总第3167期 第二版

 
 
责任编辑:王亚楠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