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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做好档案服务“五个现代化天津”大文章

作者:天津市档案局党组书记、局馆长 方 昀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01-09 星期二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天津市委也确定了“五个现代化天津”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奋斗目标。档案工作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工作者肩负着新时代的历史使命,要对标对表,勾画出未来发展蓝图,明确天津档案工作三大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基本建成与全市基本实现“一基地三区”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的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有效服务和支撑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和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的档案安全体系,基本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档案工作“走向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各项任务,市档案馆完成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改扩建任务,各区全部建成不低于6600平方米的档案馆建设任务并初步建成(市级)数字档案馆。

    到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时,建成与全市创新发展、开放包容、民主法治、绿色宜居、文明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相匹配的现代化档案治理体系,供求关系平衡的档案资源体系,便捷高效的信息化利用体系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框架下的档案安全体系,全面实现档案治理法治化、档案服务便捷化、档案资源社会化、档案管理信息化、安全保障高质化、档案队伍专业化。

    到2050年,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时,建成与具有强劲实力、独特魅力和重要国际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目标相适应的现代化档案强市。

    使命引领未来,使命呼唤担当。全市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担当,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奋力推进档案工作在新时代谱写新篇章。要以记录好服务好“五个现代化天津”为切入点,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到档案工作的生动实践中,切实做好档案工作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大文章。

为建设创新发展的现代化天津服务

    天津档案部门要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及《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研究探讨档案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路径策略,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对京津冀三地史料的开发,联手打造档案文化精品。围绕三地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等重点课题,大力开展调研,促进档案科研成果转化。加强与雄安新区档案部门沟通协作,为新区经济建设、城市规划等方面提供档案服务。

    要把档案服务的触角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结合起来,搞好宏观谋划与顶层设计。积极介入钢铁、煤炭等行业去产能过程中“僵尸”企业的存凭留档工作,加强对新兴领域、创新领域、实体经济建档工作的指导。做好关停企业档案处置与下岗人员的建档立卡工作。围绕服务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及时收集保管改革中新形成的文件材料,为国企改革的实施提供凭证保障。

    做好对创新领域新兴领域的档案服务。为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的成长量身定制服务标准,实行定制化联系帮扶。尝试开展自主创新示范区档案工作,创造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园区档案管理模式。

    为建设开放包容的现代化天津服务

    积极探索在滨海新区尝试建立档案中心体制,加强档案资源整合,使档案资源的收集、流向、配置和开发利用更加科学合理,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快捷、有效的档案信息服务。围绕天津自贸试验区“一带一路”新起点,创新探索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围绕天津市出台的《天津市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做大做强档案工作。

    及时跟进、全面记录、主动服务全市行政体制改革攻坚的进程。监督指导新机构及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提供具体档案业务指导。积极配合行政体制改革,将档案信息资源建设融入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资源的共建共享。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修改,进一步减少档案行政审批事项。

    围绕深化国有企业“四个一批”改革,在企业破产、产权转让、混改、上市过程中,留存好企业改革的文件材料。对于不同的企业,档案部门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对于破产注销的空壳企业,要关注企业原有档案流向,避免丢失;对于计划上市的企业,历史股权变动存在审计、评估、进场等遗留问题的,档案部门可指导其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时做好档案留存,为过程留痕。

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天津服务

    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档案管理与服务的通知》,重点围绕“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中“清洁河道”“清洁空气”“绿化美化”等内容为重点,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加强档案管理,开展档案监督指导工作,发挥档案的存凭留史作用。及时收集管理改革中新形成的如沿海滩涂、河流湿地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档案,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制定此类档案的管理办法。保护特色文化村落,保留村庄原有形态,围绕天津古村落做好资料、史料的征集与接收工作。围绕国家出台的《关于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造提升“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精神,积极开展档案服务。

为建设民主法治的现代化天津服务

    建立与《档案法》相匹配的档案法规体系。着力建立一套与新修订《档案法》相配套的天津地方档案法律法规体系,做好《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贯彻落实责任分工,全面贯彻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及任务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落实档案部门“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年度公布制度”5项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好依法治档相关工作。做好标准化工作,配合做好档案工作标准的立项、审查、复审、管理的组织实施,重点加强电子档案管理方面的标准立项工作。

    建立档案法治实施监督体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出台实施意见。做好“双随机”检查工作,充分利用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管工作进入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契机,强化档案部门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监督。力争将档案安全风险等级纳入企业管理安全等级的重要考评范围。档案部门要对有关档案行政审批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申请示范文本等进行公示,确保档案行政审批规范、高效、廉洁、透明运行。

    积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支持,使各级党委政府为档案部门履行职能提供支持,创造法治环境。把《档案法》宣传教育列入党校教学计划并使之常态化,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档案意识。加强档案执法人员资格审核与管理,进一步落实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档案法治队伍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政绩考核,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为建设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天津服务

    要从人民群众现实需求出发,准确把握群众对档案服务新要求,建立健全覆盖民生的资源体系和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档案工作的新期待。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创新服务手段,围绕就业、教育、环保、医疗、信访、社保、食品安全等群众关注的问题,积极开展“馆际合作、馆室合作、馆舍合作”,使档案服务惠及更多百姓,为民计民生做好服务。

    要充分保护利用天津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挖掘海河文化的时代价值,传承城市文脉。要深入发掘馆藏反映天津历史上重商传统文化资源,把商业文化元素开发出来,为打造新时代海河文化做好档案文化服务。

    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通过举办档案展览等形式,展示宽容、吸纳、包容、开放的天津新时代海河文化,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讲好天津发展的故事。

    要主动参与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充实历史风貌建筑档案资料,做好区域特色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村建档工作。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1月8日 总第3166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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