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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步 县管干部离任必须接受档案工作审查

作者:张富林 饶丽媛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01-03 星期三

    本报讯 前不久,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城步苗族自治县县管领导干部离任档案工作审查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要求县管领导干部在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职之前,必须接受任期内档案工作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离任或暂缓离任。目前,湖南省档案局已下发通知,在全省推介城步县实行领导干部离任档案工作审查制度的做法。

    《制度》明确了审查对象,包括县属乡镇(场)和县直机关党政各部门、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县属国营企业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以及机构改革中撤、并、转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另外,县重点项目指挥部常务指挥长属于县管领导干部的,离任时也需参照《制度》接受审查。

    《制度》规定了审查的内容与标准,要求县管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应达到省二级以上标准;离任时,所在单位档案工作应完成当年年度的档案工作年检年审;离任前,应将任期内涉及档案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办结,将任期内公务活动文书及借用的档案移交给单位综合档案室;机构改革中撤、并、转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离任时,应负责组织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并完成档案验收移交工作。《制度》特别指出,机构改革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领导干部离任时要更严格地执行审查制度,坚决避免国有档案资源的流失。

    《制度》规定,县管领导干部离任档案工作审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档案局配合。县档案局按审查的内容和标准进行现场检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结束后,填写统一印制的《县管领导干部离任档案工作审查表》,报县委组织部作为能否离任的依据;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离任或暂缓离任,并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予以处理。

    出台《制度》是城步县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发挥档案工作价值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城步县档案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绩。城步县于2013年5月建成了邵阳市首个高标准县级综合档案馆;2015年12月,晋升为省特级综合档案馆,成为邵阳市九县一市三区首家省特级档案馆;2017年4月,邵阳市县(市、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推进会在城步县召开,推介了其档案管理经验;2017年10月,县档案馆编写的《全方位夯实档案安全基础》在湖南省档案馆工作会议上获得好评。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1月1日 总第3163期 第二版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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