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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渠:日记中的红色家风

作者:杨梓楠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4-02-23 星期五

    林伯渠(1886—1960),湖南安福(今临澧)人,“延安五老”之一,曾担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他对人民有着深厚的感情,始终保持着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在生活中,他严于律己,公私分明,教导子女要踏实奋斗,坚决反对利用职权为亲属搞特殊照顾。在中央档案馆保存着林伯渠自1913年至1960年间的30余本日记。泛黄的纸张和略显斑驳的字迹,承载了他的炙热初心和红色家风。

为人民服务 为世界工作

    在长期的革命生涯中,林伯渠始终与广大人民站在一起,深受人民群众的爱戴。在日记里,他多次提到民族团结和群众拥护的重要性。长征途中,他肩负着筹粮筹款的任务。每到一处,他总是严格要求部属注意调查研究和执行党的政策,并常说:“我们是革命的队伍,我们是保护劳动群众和少数民族的,只能打土豪,不能伤害劳动群众和少数民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一次,林伯渠去筹粮,走了好几个村庄才在一户人家找到约200斤玉米,由于房子的主人不在家,部属便向他请示。他强调,务必弄清主人是谁,如果是地主,我们按政策没收,将没收委员会的告示放在此地;如果是老百姓,则要按市价收买,并留言说明,我们是红军,是帮助穷人打土豪分田地的军队。

    到达陕北后,林伯渠非常重视边区老百姓生活,尤其重视农业生产。在大生产运动中,他深入志丹、安塞两县进行农村调查,了解农民的生产和需求,倾听群众意见,写出《农村十日》一文,号召大家向优秀劳动者看齐,争当生产斗争中的英雄。此外,在他主持边区政府工作期间,还制定了奖励移民垦荒的政策,决定新开荒3年免征公粮,并对劳动模范给予奖励;在没有进行土改的地区实行减租减息;大力提倡劳动互助,精耕细作,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等。这些政策大大激发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热情。

    林伯渠也经常教育家人,要求他们树立革命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和人民群众在一起。1938年2月,在西安八路军办事处,他见到了阔别10多年的女儿林利,简单了解家乡近况后,便问:“你知道米多少钱1斤?盐多少钱1斤?布多少钱1尺吗?”听到这些问题,林利一时语塞,她本以为父亲会给她讲一些革命道理,没想到他会问起“柴米油盐”这种家务事来。看到女儿脸上的疑惑,他语重心长地说:“这些都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事,关心人民,就不能不关心这些事。”林利这才明白父亲提问的深意。多年后,这次会面依然令她记忆犹新,“父亲同我说的这些话,实际上是给我上了第一堂政治课”。1946年秋,组织决定派林利到东北工作,林伯渠对她说:“去东北后,千万不可忘记,一定要下农村,参加土改,一定要争取在基层锻炼的机会。只有经过这种群众斗争的锻炼,才能逐步了解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党,才能真正为党工作。”临别之际,当林利问起父亲如果国民党进攻边区,何时转移时,他说:“我是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边区遭到进犯,我必须留在这里,和边区人民在一起。”

    林伯渠曾在60岁寿辰之际,作《六十自寿》一文,文中写道:“我只是一员战士,一个老兵,自愧对中国革命事业所献出的,是那样微薄的力量。如果说有什么足以自慰的,那就是无论什么时候自己总是跟着进步的方向走,毫不顾惜的把那些注定了要衰亡的东西抛在后面,同时在危难的关头自己总是和广大人民站在一起,从他们中间吸取战斗的力量,这并不是个人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是群众教育了我,党培养了我,使得我能够走上了今天这条道路。”

1949年10月1日,林伯渠(右二)作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主持开国大典。

    1949年,为筹备新政协、建立新中国,63岁的林伯渠仍不辞劳苦、兢兢业业,经常是彻夜工作。为了自勉,他在9月1日的日记中写下“为人民服务,为世界工作”10个大字,并郑重地盖上自己的印章,作为座右铭。10月1日,他作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主持了开国大典。

    “为人民服务,为世界工作”不仅是林伯渠对自身的严格要求,同时也是对家人最明确、最有力的引领。

艰苦奋斗 不搞特殊

    林伯渠党性坚强,时时刻刻严守党的纪律规矩。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结束后,为贯彻会议精神,他在4月10日的日记中用红色铅笔醒目地写下四点要求:

    一、遵守党章党纪。

    二、戒骄傲自满。

    三、必须有系统进行监督。

    四、加强马列思想教育。

    这四点要求也是他长期奉行的人生准则,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他始终保持着艰苦奋斗、不搞特殊的好作风。长征途中,著名外交家黄镇曾为其画过一幅名为《夜行军中的老英雄》的素描。画中,他打着绑腿、穿着草鞋,一手高举小马灯,一手拄着棍子,正和大家一起跋涉行军。据红军女战士李坚真回忆:这个小马灯从来不个人独用,一定要把光亮照着大家。实际上,组织为照顾他的身体,给其分配了一匹马,但是林伯渠坚决不享受特殊照顾。警卫员看着他步履蹒跚,多次劝他骑马前行,他却始终不肯,坚持自己走路,只用马驮背包和文件。在延安时,他经常穿一件打着补丁的衣服,冬天腰间扎一根草绳,过着极为简朴的生活。新中国成立后,他住在中南海怀仁堂后面,房子年久失修,管理局多次建议维修,他总是不同意,说这房子比农民住的不知好多少倍,国家还困难,要把钱用到建设上去。就这样一直拖了近10年,墙皮掉了,窗户透风,屋梁也可能发生危险时,他才勉强同意维修,并且一再要求降低标准,使管理局的同志深为感动。

1935年,林伯渠在长征期间的日记。

    林伯渠在教育亲属方面,也表现出崇高的革命风范。他曾对身边工作人员说:“高干子弟不躺在父母的功劳簿上,不搞特殊化,这是关系到党的形象的大问题,也是关系到后代健康成长的大问题。”他身体力行地教育子女,“革命的路要自己一步一步地走”。

    抗日战争期间,林伯渠的子女和多位亲属都在延安学习或工作,但他从不动用手中权力给予照顾,相反十分注重培养他们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杜绝特殊化的苗头。1938年初,其侄林秉连来到延安,组织决定派他到敌后根据地工作。林秉连对此有些不满,请求伯父出面向组织提出让他在延安多留一段时间,遭到坚决反对。他对林秉连说,不能因为他是边区政府主席就讲困难、搞特殊,这种特权思想是要不得的。经过说服教育,林秉连克服了畏难情绪,决心到根据地杀敌立功。东渡黄河后,林秉连在一次战斗中英勇牺牲。林伯渠得知后,极为悲痛,但同时也为自家能有这样的抗日英烈而感到自豪。

    战争时期,物资供应十分紧张,林伯渠的子女和其他人一样,总是吃不饱,有时甚至饿得直哭。看到这样的情况,有人就向他建议,小灶伙食相对好一些,孩子们小,正在长身体急需营养,可以让孩子们吃小灶。他听后马上严词拒绝:“这是违反制度的,不能因为他们是我的孩子就给予特殊照顾,其他学生和战士能吃大灶,他们就可以吃。”他还特地嘱咐秘书和警卫员,不能违反制度给孩子提供便利。其子林用三刚满6岁,林伯渠就让他拿着碗到大灶和普通干部战士一起吃饭。有一天放学,正赶上演秧歌戏,广场上围了许多人,林用三因为个子矮怎么都挤不进去,急得来回转。这时,几个认识林用三的人便扒开人墙,把他塞了进去。林伯渠知道后,批评他:“你凭什么把别人挤开,自己坐到前排去看戏?”后来,林用三回忆说,他本来想申辩几句,转念一想,立刻明白了父亲生气的原因:“他不止一次地告诉过我,绝不可以有丝毫的特殊。”

    新中国成立后,林伯渠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生活条件比以前好了,但他却丝毫没有放松对子女的教育。他担心随着和平盛世的到来,他们会产生特殊化的思想。在节假日大家聚在一起时,他往往一连三四个小时给他们讲马列主义的理论知识,同时,也针对每位子女的特点提醒一些应注意的问题。每逢林利去看他时,只要他觉得女儿穿着不够普通,就要批评。有时他会严厉地问女儿:“你凭什么能穿这样的衣服,这衣服是哪里来的?”有时干脆说:“谁叫你穿这衣服的?赶快换了。”他还经常教育子女要谨慎交友,朋友间交往要健康向上,不要在吹捧的气氛中忘乎所以,丧失革命进取心。

    1954年6月至11月,林伯渠的一位亲属曾连写6封信,请求他帮忙安排一份工作。这位亲属在8月9日的信中写道:“无论任何工作或到某工厂当一学徒均可。”在11月7日的信中写道:“孩子想做一个拖拉机练习生或任何事情均可。”连续几封信都讲了想要谋工作的想法,请其见信后尽快回复并给予照顾。但他始终坚持原则,其中一封来信的信封上还被标注了“不理”二字。

    林伯渠经常讲,要做对人类进步有益的事情,死后没有必要再给人们留下什么负担,并将多为人民做事、少计较个人名利的宝贵精神传承给了子女。1960年5月29日,林伯渠病逝于北京。第二天,其女林秉权、女婿叶志贵在悼念文章中回忆,父亲常教导他们“革命要吃苦,胜利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为革命为人民为全人类解放要多作工作”“革命者就是要团结多数人”。

    毛泽东曾评价林伯渠是“公认的正派人”。作为老一辈革命家,他以身为教、率先垂范、毕生清廉、心系群众的优良品德和红色家风,记录在一本本厚厚的日记中,也铭刻在广大共产党员的心间。

    文中所示档案为中央档案馆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2月23日 总第4101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程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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