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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我党北海银行发展历史珍贵印记

北海银行档案

作者:国家档案局馆室司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4-01-08 星期一

北海银行1943年发行的货币

《北海银行代办所简章》

北海银行支票

    文献遗产名称:北海银行档案

    文献形成年代:1940年至1950年

    文献数量:14496件

    文献保存者:山东省档案馆

    北海银行档案,主要是1940年至1950年间,北海银行总行和胶东分行、渤海分行、鲁中分行、鲁南分行、鲁中南分行产生的档案,共计14496件。1949年,北海银行总行撤销后,其档案材料由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行(后改为中国人民银行山东分行)保管;1960年至1961年,统一移交至山东省档案馆筹备处,后一直由山东省档案馆保管。

    北海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三大奠基行之一,经历了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两个历史时期。北海银行筹建于1938年4月,初期为公私合营性质。抗日战争胜利前后是北海银行发展的鼎盛时期,其主要工作也由农村转移至城市。后来,北海银行总行从滨海区迁回鲁中区,原鲁中分行并入总行,新成立的鲁中分行进驻博山,滨海分行改为直属分行。从1944年8月开始,北海银行总行发行的山东版北海银行币由鲁中区扩大至鲁南区。随着抗日根据地的全面建立,1945年8月,北海银行币开始在山东不分地区统一流通。1948年12月1日,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同时发行在全国统一流通的人民币。北海银行为山东抗日根据地和山东解放区的经济稳定,以及为支援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发挥过重要作用。

    北海银行档案主要有四方面内容。一是综合类: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和北海银行总行及其所属分行、支行的工作计划、指示、总结、报告;行政和文秘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规则;综合性会议文件材料和整理编写的历史资料;北海银行总行与上下级来往信函及统计材料。二是组织人事类:主要有北海银行总行及其所属行、处等机构的建设、调整、人员编制、人事任免、干部职工奖惩等方面的指示、决定、通知及统计表。三是业务类:主要有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华东区行,北海银行总行及其所属行、处,关于银行业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统计表,各项业务章则、办法,外汇和金银管理的法令、条例;关于城市和农村存放贷、透支、贷款等方面的指示、总结、业务会议材料;关于金融管理工作的指示、总结、报告、规定及有关调查研究材料,如《华东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1949年6月)》《华东区管理私营银钱业暂行办法(1949年8月)》《济南、青岛、徐州、淄博等地黄金交易所及金店银楼私营银钱业情况调查和管理工作报告(1949年)》;关于汇兑工作的指示、决定、管理办法、章则、工作总结及单位之间来往文书等;关于货币发行、回收、票样管理,惩治制造使用假币、友币兑换等方面的指示、计划、总结、暂行条例及统计材料。四是会计类: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华东区行,北海银行总行及其所属行、处关于联行往来和折实业务方面的账务处理手续与经费管理、代理金库支付等方面的指示、规定、总结、报告及有关会议文件。

    北海银行档案完整、系统地记录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北海银行从诞生到发展壮大的全过程,蕴含了人民银行为人民的服务宗旨,留存了北海银行调剂根据地金融、繁荣根据地经济的历史印记,凸显了山东革命根据地在全面抗战和全国解放中的重要地位,对准确把握我国经济金融发展规律具有重要史料价值。

    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供稿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1月5日 总第4082期 第四版

 
 
责任编辑:程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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