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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党为推进和平事业尽心竭力

——1949年4月国共和谈会议记录

作者:孙 肖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3-08-07 星期一

    1948年夏,人民解放军相继取得了豫东、晋中、襄樊等战役的胜利,大量国民党军被歼灭。在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的支持下,国民党统治集团开始发起了一场“和平攻势”,企图利用和平谈判的手段,达到“划江而治”的目的,并获得喘息机会,伺机卷土重来。

    面对国民党的和谈阴谋,1949年1月14日,毛泽东以中共中央主席名义,发表了关于时局的声明,明确提出了与南京政府谈判的八项条件,主要包括惩办战争罪犯、依据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反动军队、接收南京国民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等,指出只有在上述各项条件之下建立的和平,才是真正民主的和平。这一声明得到了全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的热烈拥护。

    1949年1月21日,蒋介石宣布下野,中华民国副总统李宗仁代理其总统职务。李宗仁上台后的第二天,便表示愿意以八项条件为基础进行和谈。4月1日,南京政府和谈代表团抵达北平。8日,毛泽东致电李宗仁,表示对战犯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宽大的政策,并敦促他早日签订和平协定。为了促成和谈,毛泽东决定我军不攻安庆,并将我军渡江日期推迟一个星期。13日,毛泽东函告周恩来:“今日下午双方代表团应举行一次正式会议。在此会议上,宣布从今(十三)日起,结束非正式谈判阶段,进入正式谈判阶段,其时间为十三日至十七日,共五天。”

1949年4月13日,国共和谈会议记录(部分)。 中央档案馆藏

    在得到毛泽东的指示后,4月13日晚,周恩来向张治中送交《国内和平协定草案》,双方代表于当晚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第一次正式会议,讨论《国内和平协定草案》。周恩来在发言中申明:“这次南京国民政府代表团到北平来,我们经过十二天的非正式的谈判,各方面交换了意见,从今天起,已经进到正式谈判的阶段。”15日,双方代表团再次举行会谈。周恩来指出:“我们根据这两天的交谈,参考各种材料,改定了中共代表团方面的国内和平协定最后稿件,就是今日下午七点钟送达南京代表团各位先生的本日所印出的《国内和平协定》文件。”“在这两天接谈中,中共代表团尽可能吸收南京政府代表团许多意见,就是说凡于推进和平事业有利,于中国人民解放有利的意见,我们尽量采纳,换句话说,就是在某些大问题上,凡我们觉得应该求得妥协的,总尽量妥协。”

    但到4月20日,南京政府拒绝在协定上签字。于是,人民解放军立即发起渡江战役,胜利强渡长江,粉碎了国民党和美国政府“划江而治”的幻想。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3年8月4日 总第4018期 第二版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 阮伸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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