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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40年代,玉泉盐场的私盐查缉

作者:奚丽芳 陆吉波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3-07-18 星期二

    缉私为盐务要政之一,“在前清时,并无正式组织,仅苏、浙两省设有盐捕营,巡防太湖及扬州一带,归两江总督及苏、浙巡抚指挥管辖,所有管带统领,大都系招抚之盐枭,所驻各产区域巡丁,亦多由商人自募,谓之商巡”。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除沿用北洋政府颁布的《私盐治罪法》《缉私条例》外,还制定了一系列私盐查缉法规,但私盐仍充斥市场。1945年抗战胜利后,作为海盐重要产区的浙江宁波,仍存有大量走私食盐现象,当地各级盐务机关只能通过法规条例开展缉私活动。

明确盐警职责 开展缉私活动

    1945年1月,国民政府行政院裁撤缉私署后,盐务缉私工作划归盐政总局,内设盐警管理处,由盐政总局兼管盐警事宜。战后两浙盐务管理局实施分区督导制查缉私盐,将缉私地点定于场区附近,盐警设防以近场为目标,陆上各港口要隘驻警堵截,舰艇在海面游弋巡缉。同时,盐警已不限于场区的警卫任务,还要担负盐的护运等工作。

    抗战胜利后,两浙税警总队第5税警区部共有盐警250人,分为5队。1948年3月,国民政府批准盐政总局将“盐警”恢复为“税警”,以便执行缉私任务。不过,在这一时期的浙东海洋盐业档案中,“盐警”与“税警”一词仍有混用现象,并且大量的《盐警缉获私盐送案单》仍以“盐警”之名作为私盐查缉者的落款名称。

1948年4月30日,盐警第三十队队长葛长明向玉泉场公署呈报的《盐警缉获私盐送案单》。浙江省象山县档案馆藏

    玉泉场公署作为地方盐务机构,严格按照盐政总局所制定的法规条例开展缉私活动。据1948年4月30日的《盐警缉获私盐送案单》记载,盐警第三十队在花市缉获“煎盐150斤”与“破箩一双”,后解送至“建康塘场务所”,嫌犯所犯法规为“盐政29条”。随后,在《财政部两浙区玉泉盐场公署处分书玉缉字50号》文件上,玉泉场公署对贩运私盐的行为进行处分,将私盐152斤没收,“查该在逃盐贩贩运私盐遇盐警巡哨,既无单照呈验乃即弃盐脱逃,显见所运为私盐无疑,应按盐政条例第廿九条之规定,特为处分”。从这两件档案中可以看出,盐警与盐场场长在处理私盐案件时都强调要按《盐政条例》“第29条”处分。该条明确规定:“贩运或售卖私盐者,没入其盐,并处以照私盐量按当地盐价一倍至五倍之罚锾,但无主及人犯在逃,不能知其姓名之私盐,或肩挑负贩,其数量在五十市斤以下者,情节轻微者,由盐政机关没入其盐及其自有供贩运或售卖私盐之用具,免处罚锾。私盐量在五百市斤以上者,除依前项没收处分外,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在《盐政条例》第五章“罚则”中,还明确规定了对不同规模与类型的走私行为的处罚细则。如“第30条”规定:“制盐人有前条(即第29条)之行为,除依前条处分外,其情节重大者,并没收入其制盐器具材料,及撤销其制盐许可证。”“第31条”规定:“有贩运或售卖私盐之行为,而持械拒捕杀人或伤害人者,依刑法规定,从重处断。”尽管处罚很重,缉私很严,但走私食盐的情况仍屡禁不止,从1948年玉泉盐场盐警各个分队提交的大量《盐警缉获私盐送案单》中可见一斑。

1948年5月《财政部两浙区玉泉盐场公署处分书玉缉字50号》浙江省象山县档案馆藏

走私屡禁不止 盐警违规“多缉”

    据浙东海洋盐业档案记载,在1948年间,每隔几天就能查获不同规模的走私食盐案件。如:1948年4月10日,盐警第二十七队在金鸡山洋面缉获晒盐15担44斤、煎盐35斤;13日,盐警第二十五队在渡头缉获私盐1担50斤;19日,盐警第三十队在沙木渡缉获私盐3担20斤;20日,盐警第二十八队在石浦缉获私盐约5担;24日,盐警第二十六队在花市塘缉获私盐2担80斤;30日,盐警第三十队在花市缉获私盐150斤。5月2日,盐警第二十六队在花市塘缉获私盐2担80斤;3日,盐警第二十五队在岳井渡缉获私盐80斤……

    私盐缉获案件众多,一方面说明走私活动猖獗;另一方面也说明盐警缉私工作的“积极”开展。而这种“积极”可能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缉私人员在法规的框架范围内尽职尽责;其二则可能因为“业绩”诉求与“奖赏”诱惑而违规“多缉”私盐。1946年6月22日,盐政总局颁发《违反盐类管理案件罚锾及没收物奖解手续表解》,重赏奖励缉私,“规定私盐及附获物变价并司法机关所处罚锾之六成,于扣除税款及缉私等费后,按十成分配,提给举发人三成,协缉人一成,直接缉获人三成,其余三成再分成十成,计解国库四成,解部二成,主办机关四成”。无主私盐或数量在50斤以下者由盐务机关处理,其余均由法院处理。简单来说,缉私所获的功盐,由缉私人员变卖,变卖所得,小部分充公,其余充赏。在如此厚重的“奖赏”制度下,一些缉私人员利用职权低价收购盐户超产的余盐,冒充功盐获利。更有一些盐警,打着缉私的幌子,查扣没收盐户超产的余盐。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3年7月14日 总第4009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 阮伸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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