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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玉泉盐场职员天台县遇匪记

作者:来亚文 丁建东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2-11-30 星期三

    1941年春,日军为切断中国海上国际补给线,对东南沿海地区实施封锁战。4月中旬,宁绍战役爆发。4月19日,为掠夺制造飞机的原料萤石并侵占浙东沿海盐场,日军在宁波象山县石浦一带登陆。位于石浦的玉泉盐场公署被迫迅速向内地转移,他们先迁至宁海县两水拱(今宁海县双水村),后又迁至台州三门县海游镇。此处地形多为山地,不利于日军机械化部队推进,故盐场得以在后方继续艰难运行,为抗战生产和转运重要的战略物资——食盐。

    尽管可以暂避日军锋芒,但该地却是土匪肆虐之处。据记载,自清朝末年起,浙东山地便匪患频发。这些土匪隐匿于山林之间,行踪飘忽不定,加上日寇大敌当前,地方政府无力组织清剿,从而使得土匪在边远山区、县域交界地带的生存空间日益扩大。宁海、天台、仙居等地位于山谷之间的交通要道,更是土匪横行。往来商旅、公务人员乃至附近村落的百姓均成为土匪抢劫的对象。

    日军侵占石浦后,玉泉盐场经历了十分紧张的转移工作。在经过当年4月下旬至5月的场署搬迁及食盐抢运之后,玉泉盐场各项工作逐渐步入正轨。但在随后的6月,却出人意料地发生了一起职员遭遇土匪抢劫的恶性事件。现藏于象山县档案馆的民国玉泉盐场档案中便记录了这次突发事件的全过程。

有关记载玉泉盐场职工遭遇土匪抢劫事件的电报

    1941年6月17日,浙区战时食盐收运处玉泉办事处职员王行敏、葛天枢2人,接到前往台州盐税局领取钱款的任务。为保护2位职员的人身安全,天台税警第九区第四十七队派遣郑绍中、张友昌、张小土、胡进金4名警员沿途护送。就在6人行至宁海前往天台、仙居的必经之路——周家岭时,遭遇事先埋伏在此的土匪。根据现存档案记载,6人遭遇土匪的地点共有2处,分别是“周家岭”和“榧树附近”。周家岭位于天台苍山南部的山谷中,榧树即今天台县坦头镇榧树村,是山谷口的一处人烟稠密的自然村落,两地直线距离3.5公里。由于周家岭这一地名知者较少,故档案又将遇袭地点记为“榧树附近”。从地图上可见,周家岭为山路交会之地,是土匪拦路抢劫的理想位置。档案中对于这伙土匪的信息没有任何记录,也未记载遭遇土匪的详细过程,但显然这伙土匪十分凶恶——6人中,张小土、胡进金不幸被当场击毙,郑绍中、张友昌被打成重伤后,连带王行敏和葛天枢一并被匪徒劫为人质。

    6人遭遇土匪袭击抢劫的消息,首先传到了天台税警第九区处,他们立即转告玉泉盐场办事处。6月19日,玉泉盐场办事处主任蔡书麐紧急向仙居、台州盐税局拍发电报询问:

    仙居、台州盐税局收税官葛钧鉴,天枢、行敏篠日因公赴仙,随警四名,据报该警在榧树附近遇匪,二害二掳,枢、敏已否平安到仙,乞赐电复。

    匪徒劫持人质的目的在于勒索钱财,故同时通知了天台税警第九区和玉泉盐场办事处。在这封电报发出的次日,王行敏即被土匪释放而自行返回盐场办事处,劫匪令其转告办事处拿钱赎回剩余人等。

    经王行敏叙述而得知基本情况后,玉泉盐场办事处获悉2位职员所携带的重要公函均被土匪截获,蔡书麐立即向天台税警第九区拍发电报,通知113号公函作废。次日,他又向仙居、台州盐税局发文告知职员被劫情形:

    仙居、台州盐税局税官葛钧鉴,筦密皓电计邀垂鉴,行敏昨已回处,匪留天枢索(800)元,现正设法营救,处致钧局(112)号代电及(113)号致第九区分区部公函均入匪手,应作废,请察照,并转知分区作废。需款孔亟恳接济由地行汇宁。

    土匪向玉泉盐场办事处勒索赎金800元,同时明确限定交款日期。由于匪情不明,且恐人质受害,出警营救绝非易事。最终,盐场办事处只得准备好赎金先行解救人质。6月21日,葛天枢被救回办事处,另外2名受伤的警员也被就近送医治疗。由于土匪临时加价,玉泉盐场办事处共支付赎金860元,蔡书麐随即向台州盐税局发电,告知此事。

    此次玉泉盐场职工遭遇土匪抢劫事件给单位和被劫职工个人都带来较大损失。据王行敏、葛天枢2人计算,他们各自损失财物总价值分别为416.2元、306元,另外2名警员医疗费合计318.8元,加上赎金860元,总计1901元。玉泉盐场办事处对于此次抢劫案善后工作的处理,前后持续了3个多月,相关工作包括发放牺牲警员抚恤金、专案报销营救赎金、补偿被劫职工的财物损失和医药费等。

    从王行敏、葛天枢2人所列的被抢劫财物清单中可见,无论是其随身携带的现金,还是衣服鞋袜、背心手帕等,竟全被洗劫一空。在多次申请报销和补偿后,最终于8月17日,浙区战时食盐收运处发文:

    总处本年七月三十一日会字第七一一号指令,以查股员王行敏等因遇劫损失,准援例酌给该员等贰个月薪之一次贴补费,至营救费八百六十元,究系何种开支,饬即开具详细清单,并附证件,专案报核等因,查本案前据该员等签呈,迁来即经转呈核示各在案,兹章前因,合行令仰该员等遵照备具贰个月薪(生活补助费除外)之贴补费收据呈侯核转,并开具营救费开支清单,检同证件一并呈报侯核转。此令。

    总处准予2人补贴除去生活补助费之外的2个月薪酬,但这些实际上并不能补偿他们遭受的全部损失。之后,王行敏撰写申请书再次向上级说明情况:

    职行敏前次被匪掳劫时,曾随带有旅费国币壹百贰拾伍元,悉遭匪劫,兹奉前因查职行敏按月额薪,除生活费外,实得柒拾肆元,两个月共壹佰肆拾捌元,除归还旅费外,仅余贰佰叁元,核与损失数字相差甚巨,素稔钧长体念属员,爱护备至,拟请转呈总处,俯念职行敏因公损失,乞将被劫旅费壹百贰拾伍元另案给发,以资救济。

    然而,浙区战时食盐收运处最终给予了简单而又冰冷的否决答复:“呈悉查是案,既经核准,贴补已属体恤,不得再行续请,仰即转饬,知照此令。”而对于身受重伤的2位警员,也并未给予应有的补偿。在8月13日下发的公文中,税警第五区部对2位警员申请报销的医药费,竟只报销了50%,其余费用则以“本处经常费预算有限,不敷支付”为借口予以拖欠。至于因公殉职的2位警员,其各自家属获得的抚恤金仅为普通税警14个月的工资补贴。

    此次玉泉盐场职工遭遇土匪抢劫事件,导致2位警员死亡,并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带来极为恶劣的影响——土匪竟能公然杀害警察并劫持政府公务人员,而官方最终只能作出让步,凶手始终逍遥法外,且受害者在反复申请之后,也未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和补贴。直至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1军62师185团驻防天台。经过军队、干部、民兵三位一体的剿匪大军的严厉打击,匪特组织被逐步打垮,天台境内的匪患从此被根除。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11月25日 总第3912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崔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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