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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浙东玉泉盐场盐民工会成立前后

作者:陈君静 石 鹏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2-11-25 星期五

    我国盐业资源丰富,以产盐、制盐为生的盐民人数众多。随着盐业生产的不断发展,盐民队伍不断壮大,形成了一系列诸如盐业帮会等非正式团体。近代以来,盐业生产分工日益明确、细化,基于利益关系、社会身份、政治倾向等因素,不同地域盐场的社会群体力量也逐步强大,开始出现盐民合作社等组织。

    为组织与管理盐民,1940年,四川省自流井盐场成立“自贡市盐业产业工会”。之后,全国各地相继成立盐业工会。在此背景下,1943年,浙江省亦发动盐区各县政府,积极筹备盐业产业工会联合会。浙东海洋盐业档案中便保留着玉泉盐场盐民工会成立的相关档案,这对了解当时浙东盐业产业工会联合会成立过程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文献意义。

盐民热情高涨 积极筹备工会

    1943年4月,浙江省社会处处长方青儒发布训令,声称“本省盐区广袤,盐产反而不多,盐质亦欠精良。揆厥原因,类皆由于盐民智识低落,生活艰苦,缺乏组织力量以事改进,有以致之。本处为加强盐民组训,以启发其智能,改善其生活,已将策动组织全省盐业产业工会联合会一项工作,列入本年度工作计划”。同时,他令象山县政府指导该县筹备成立盐业产业工会,并推选代表2人,填写履历表2份、同意书1份,报送浙江省社会处备案。所谓的“同意书”,是指各县盐业产业工会代表要赞同浙江省盐业产业工会联合会所发起的组织工作,并于永嘉县设置工会事务所。6月20日,浙东玉泉盐场征得多数盐民的同意,发起成立盐民工会,并举行大会,推选张明义、徐拯民等13人为理事,朱雀屏、倪宏皋等5人为监事,以及候补理事、候补监事若干人,当场宣誓就职。23日,工会理事、监事联席会议推选张明义为主席理事,徐拯民、鲍人兴为常务理事,朱雀屏为主席监事,组织理事会即日开始办公,并刻“玉泉场盐民工会之图记”专用章印。其组建速度之快,足见盐民对于筹备工会一事热情高涨。

    按照规定,玉泉盐场成立盐民工会,须向当地政府报备。7月10日,玉泉盐场盐民工会呈文象山县象南区区公署,请求核准并颁发许可证书,同时在文末附上工会职员名单及草拟工会章程。通过工会章程可知,盐民工会会址设于象山县金鸡山中街,入会条件为:凡玉泉盐场盐民愿加入工会者,不论性别,须经会员2人以上介绍,并填写志愿书,缴纳会费5元,方得入会。不足法定年龄,或被宣告禁治产,或犯不名誉罪及刑期未满者,均不得入会。此外,每年春季举行一次会员大会,但遇有重大事情,须由会员半数以上连署召集临时会议。理事、监事是工会的领导核心,由大会出席会员过半数以上同意推选产生,任期1年,可连选连任。

1943年7月,玉泉盐场盐民工会致象山县象南区区公署的呈文(部分)。

地方政府掣肘 上级派员督导

    出人意料的是,8月5日,国民党象山县党部书记长章昌琛向象山县政府发公函,称玉泉盐场张明义等人组织发起的盐民工会,“依照部颁规定,殊属不合,应着即解散,图记缴销”。18日,象山县县长苏本善致象山县党部公函,同意解散玉泉盐场盐民工会。实际上,从玉泉盐场盐民工会所拟章程来看,工会活动主要围绕盐民教育、盐民生产、公共建设、政府交办事项4个方面展开,其他组织、管理方面也并无不妥之处,故象山县党部所谓“依照部颁规定,殊属不合”当为托词。尽管浙江省社会处明令规定各地政府要推动盐区盐民工会的建立,但象山县党部以及县政府似不以为意,试图解散刚刚成立的玉泉盐场盐民工会。正因如此,浙江省社会处迟迟未收到象山县政府本应呈送的盐区工会代表的履历表及同意书。而早在7月7日,浙江省社会处便代电催促,令象山县政府在代电到达15日内,迅速报送相关材料,以便进行后续工会筹备工作。

    或迫于国民政府社会部的压力,亦或浙江省社会处觉察到象山县政府对成立盐民工会持有消极态度,9月中旬,方青儒向象山县政府发布训令,指出“为促进各地盐民组训工作,使全省盐业产业工会联合会早日成立,以便统一领导,特派本处督导员项镐荪前往盐区各县,督导各地盐业工会组训工作”,并明确提出督导员到达象山县时,县政府应予以协助。10月8日,浙江省社会处再次发布训令,凡非政府直接举办的食盐公卖店,且由商人承销分售食盐的商号,如满法定组织团体家数,仍应组织团体,否则应饬其加入商会,令各县政府仰遵照行。随着训令接二连三地发布,象山县政府逐渐意识到成立盐民工会势在必行,便开始向象山县党部致公函,传达上级指示。

    11月4日,浙江省社会处向省内盐区各县政府发布训令,要求各县政府遵照部令,切实协助督导员推进盐民工会组织工作。为了解各地原有盐工团体情况,全国各地盐业工会筹备委员会曾特制“全国各地盐工团体调查表”,令各省社会行政主管机关饬转所属盐工团体,要求按照表列内容填写,并寄送筹备委员会。23日,浙江省社会处向象山县政府发布训令,令其依照“全国各地盐工团体调查表”式样,进行翻印、填报。象山县政府收到训令后,立即致象山县党部公函,请其照办。

    为继续推进浙江省盐民工会的建立,全国各地盐业公会筹备委员会也派专员前往省内各地盐区督导组织。因浙江省盐区辽阔,恐人力未逮,1944年1月,又加派人手驻浙主持相关工作。1月29日,浙江省社会处电令象山县政府知照此事,并给予协助。2月,浙江省社会处致象山县政府代电,传达国民政府社会部的指令,称“在特种工会法未公布以前,一切照旧办理。其已成立工会者,暂维现状,由筹备委员会辅导,加强组训,推进福利”。象山县政府随即致电县党部,请其查照办理。至此,玉泉盐场盐民工会的相关组训以及福利工作才正式开展。

1944年2月,浙江省社会处致象山县政府的代电。

    浙东玉泉盐场盐民工会,是在国民政府社会部及浙江省社会处意欲策动组织浙江省盐业产业工会联合会的背景下成立的。从玉泉盐场盐民工会的筹备工作来看,盐民积极性较高,所推选的理事、监事以中青年为主,如常务理事徐拯民年仅25岁,主席理事张明义26岁。但其成立过程并不顺利,甚至一度面临被解散的风险,主要原因在于盐民工会受到地方政府的掣肘。从象山县党部及政府的态度来看,起初,他们并不支持盐民组织成立工会,但迫于上级的命令与指示,不得不遵照执行,这也是国民政府社会部和浙江省社会处向各地盐区派遣督导员指导盐民工会组建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因盐民工会受到地方政府及盐政机关的严格监督,大多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11月25日 总第3912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 程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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