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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玉泉盐场的盐工管理

作者:陈君静 奚丽芳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2-07-15 星期五

    盐工,也称盐民,旧时称亭户、盐井役、井户、灶户、灶丁、灶夫、山匠等。盐工是对被雇佣在各盐区直接或间接从事制盐、运盐以及仓储等盐业工作的劳动者的称呼,是盐业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人员。

    民国时期,盐工管理是南京国民政府盐务行政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保证食盐正常生产,解决辖区内外军民的食盐需求问题,各大盐场都非常注重对盐工的严格管理。一般而言,盐场对盐工的管理是通过建立管理制度,依托盐业管理机构及管理组织共同协作运行。浙东海洋盐业档案保存了玉泉盐场开展盐工管理的相关材料,现撷取《盐工管理通则》的制定、筹办盐工福利事业等内容来管窥玉泉盐场盐工管理的细节。

制定《盐工管理通则》

    1946年1月,玉泉盐场颁发《盐工管理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其中规定,雇佣盐工在各盐区直接或者间接从事盐业工作,需向场署领取盐工身份证,服从盐务机关的管理及履行各种登记,才能参加盐业工作,享受相应的权利。现存浙东海洋盐业档案完整保存了《通则》的文件,共有12条,《通则》中涉及了盐工身份的认定、转换与撤销,以及盐工工作规范、奖惩与福利等内容,是一份比较全面的盐工行为管理指南。

1946年1月,玉泉盐场颁发的《盐工管理通则》。

    《通则》中明确规定了玉泉盐场办理盐工登记的4项内容,分别为就业登记、移动登记、撤销登记和失业登记。其中明确指出,盐工履行就业登记后,应配带盐工身份证并依工作性质或工作区域编列小组,直接受场署指挥。《通则》还对盐工的奖惩、抚恤救济以及职责义务等作出了规定,指出盐工不得有罢工、怠工、扰乱秩序、损坏器材等危害盐产的行为,违者依法严惩,受惩罚的盐工将被取消盐工资格。而对于工作异常努力、对技术有改进、参加工作竞赛成绩优良的盐工,则给予奖励。盐工年老退休或因工作受伤、致病的,应给予抚恤救济。盐工除参加盐业工作外,“并须协助盐务机关推行有关动员办法及国防生产计划等政令之实施”。

    另外,《通则》也对雇主的职责提出了要求,雇主在雇用或解雇盐工时须呈报场署批准,并且需赔偿盐工损失,“数额应在一月以上三月以下之应得工资”。在《通则》的最后,对盐工管理的运行机制作出了解释,指出“各场盐工管理机构由场署设置盐工管理股或课(科)秉承场长之命办理,对盐工的管理应由场署订制各种细则呈报管理局转呈盐政总局核准”。

    通过以上这些事项的管理,盐务机关能够快速有效地统计盐工人数,查明盐工来历,掌握盐工信息,清楚了解盐场盐工的变动情况,及时防范盐工中的不良分子扰乱盐业生产,维护盐场秩序。

筹办盐工福利事业

    因盐工的工作条件比较艰苦,环境也比较恶劣,工资微薄,其生活往往颇为艰难。为使盐工们安心工作,保障其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各盐场一般都会积极筹办各项盐工福利事业,其主要包括办理盐工保险、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以及教育娱乐活动等。

    比如在教育方面,玉泉盐场给予盐工的福利就是惠及其子女,包括拨发教育补助费、筹办盐工子弟学校等。现存浙东海洋盐业档案的多份文件显示,象山县玉泉盐场中竿属上灶区与下灶区,金东西属下洋墩区、金东西区以及平洋厂区等地的盐工都曾“请发三十五年度子弟教育补助费”,其中,1947年6月24日的一份教育补助费发放清册中表明,象山县中竿属上灶区国民学校“三十五年度下学期”每位学生的教育补助费金额为1万元。

1947年6月24日,《象山县中竿属上灶区盐工请发子弟三十五年度下学期教育补助费清册》(学生名单不全)。

    由于盐工的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无法给予子女良好的教育,亟需盐业部门给予重视、解决。盐工子弟学校的筹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盐工子女的就学问题。浙东海洋盐业档案的相关材料记录了象山县玉泉盐场金东西属下洋墩区、平洋厂区,中竿属上灶区与下灶区等地皆设有盐工子弟初级小学的情况。这些盐工子弟学校以象山县私立玉泉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盐工子弟初级小学命名,“入学免费,发放课本薄籍”。

    玉泉盐场的盐工管理是由两浙盐务管理局、玉泉盐场公署、盐工管理股、盐业产业工会,以及盐工福利委员会等相关管理机构与管理组织共同协调完成的,各部门之间相互协作以对盐工进行有效管理,保证食盐的正常生产供应。抗日战争期间,食盐非常紧缺,政府对盐工的福利保障开始有所关注,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盐工福利委员会就是在此情形下应运而生的,负责辅助管理盐工的福利事业。浙东海洋盐业档案中的相关文件展示了盐工福利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其中包含了对盐工福利事业的审议推进及督导、对盐工福利金的筹划保管及动用、对盐工福利事业经费的分配稽核及收支报告等。比如,盐工福利委员会需要负责盐工子弟学校校舍修理经费的拨发。1947年11月24日的一件档案显示,玉泉盐场第三盐工子弟初级小学校长龚立人就曾“再请拨补修理校舍经费”,并将申请文件提交给了玉泉盐场盐工福利会主任委员。

    现存浙东海洋盐业档案中保存了相当数量的盐工子弟教育补助费拨发清册,其中,盐工子弟学校校舍修理经费申领记录、办公费报销记录以及盐工小组名册、盐工进退清册等盐工资料,这些都为后人了解民国时期盐工的生存与生活状态,以及盐场盐工管理提供了重要史料。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7月15日 总第3857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 程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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