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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撒春天的希望

——改革开放初期山东省济宁县的春耕“大包干”

作者:王如景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2-04-08 星期五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是全年农业生产的重中之重。俗话说得好,“春耕人倍忙,丰收有希望”。1979年的山东省济宁县,“大包干”正如火如荼地开展着。春回大地暖,万物复苏,田间地头焕发出勃勃生机,辛勤劳作的人们,也开始尝到改革开放的甜头。一张张黑白照片定格着大家心底绽放的喜悦,无论是收割小麦、捡拾棉花,还是刨地瓜、收豆谷,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1978年11月,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18位农民签下“生死状”,实行农业包干到户的生产方式,也称“大包干”,开创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同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在这之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迅速推广开来。山东省济宁县也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勇敢迈出农村改革的第一步。

1979年6月,济宁县廿里铺梁营村种植小麦大丰收。

1979年10月,济宁县李营公社大务屯大队种植红薯大丰收。

    1979年3月,济宁县南张公社姜郑大队第四生产队率先在全县实行“大包干”,将118亩涝洼地承包给社员经营。1980年3月,东邵公社九子集大队第五生产队从小麦返青开始,实行“大包干”;等稻田插秧的时候,“大包干”已在当地全面展开,他们也因此获得了夏、秋两季的大丰收。“大包干”的迅速推广,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迅猛发展。

1980年3月,济宁县委、县政府工作人员开展农业生产责任制巡回报告的现场。
 
1980年4月,济宁县接庄公社接庄大队群众联户学习农业生产责任制政策。

    “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为确保“大包干”顺利推行,济宁县生产队划分小组,实行互助生产,解决了一些家庭的困难问题。此外,济宁县还倡导多种经营,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耕种价值。彼时,全县干部、群众都迸发出前所未有的积极性,他们在农田里尽情地挥洒汗水,“县、社干部骑着自行车下村进田,卷起裤腿帮着群众挖渠、浇地、施肥,带领群众搞春耕,望着平展无际的春季返青的麦田,大家都很喜悦”。

1981年10月,济宁县李营公社南杨庄种植土豆大丰收。

    1981年,李营公社的韩庆堂一家,一次性向国家交售了近1万斤粮食,受到全县表彰,并获奖一辆“泰山”牌自行车。时至今日,韩庆堂每次提到这件事,仍然兴奋不已。他们一家还充分开垦、利用边角地和地头的沟路渠种植土豆,获得了丰收,大大提高了种地收益,一家人的生活得到了改善,成为全村最早添置缝纫机、收音机的家庭。济宁县将韩庆堂一家作为改革典型,进行广泛宣传,一时间,他们成为当地群众致富发展的学习榜样。

    大务屯农校的师生则利用专业知识,指导群众进行农作物良种选育、繁殖和生产,真正地将科学技术送到田间地头和农民的“炕头”,提高种植技术的同时,保障了当地农业的增产丰收。1981年,济宁县种出了产量高、个头大的红薯,甚至一个红薯就有10斤之重。接庄公社郑庄大队70岁的陈纪岚说:“切红薯片,晒红薯干,横着切了竖着切,抱着好重好费劲,但很高兴。”

    随着改革发展的逐步深化,济宁县不仅在农村改革上迈出坚实步伐,乡镇企业和经贸市场也开始蓬勃发展,县域经济得到振兴,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1983年,济宁县撤销,其辖区并入济宁市,改称济宁市郊区。自此,它从一个典型的农业区,开始向工业区转变。

    文中所示图片档案为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档案馆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4月8日 总第3815期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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