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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40年代,浙东盐场职工如何请病假

——以象山海洋盐业档案中黄淼档案为例

作者:石 鹏 张 说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2-02-18 星期五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现在不少企业采用网络平台上的考勤管理系统,来规范企业的考勤工作。在网络技术不发达的过去,人们多采用请假条向单位负责人请求准假。那么,20世纪40年代浙东盐场的职工,又是如何向领导请病假的呢?象山县档案馆保存的象山海洋盐业档案中,有不少是浙东玉泉盐场、长亭盐场的人事档案,其中包括请假单、请假公文,如此便可从中找到一些答案。

长亭盐场大宅场务分所场务员黄淼1944年10月23日至12月1日的请假单(左)和病假医证。

    在象山海洋盐业档案的人事档案中,长亭盐场大宅场务分所场务员黄淼的请假单及请假公文格外引人注意。按照盐场人员的编制及等级,自上而下可分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八等,每等又有分级,共28级。黄淼为“庚等七级”,职级较低,属于盐场的基层办事人员,日常主要参与盐场的生产管理工作。1944年10月,黄淼下腹生疮,可能是因为病情刚开始不是很严重,或者是为了图方便,他并没有去正规的医院,而是找了当地的“土医生”诊治,不仅没有治好,病情反而加重了。10月23日,他疼得走路都吃力,才意识到病情不能再拖延了。于是这天上午,他雇了一顶轿子,在工友徐一新的陪同下,前往浙江台州临海县城的恩泽医院。恩泽医院是当时台州地区医疗条件最好的医院,其前身是1901年由英国传教士白明登创办的恩泽医局。黄淼选择到这里看病,说明他确实病得比较严重。

    作为盐场的职工,黄淼到医院看病,理应先向所在部门领导请假。按照长亭盐场的请假流程,职工请病假,须填写请假单,同时要呈送病假医证和药方,由场务分所主管员审批后,再经长亭场公署领导审批方可生效,同时请假单、病假医证和药方须转交人事组备案,职工休假期满后,要到部门主管员处销假。这是明文规定的请假制度和流程,但在实际的请假过程中,大宅场务分所职工只要经场务分所主管员同意和批准后,就可休假,请假单、病假医证、药方可代为填写或补交。所以,在象山海洋盐业档案中,常常会看到职工所请的假期已经结束,长亭盐场场长对请假单的批复才下来。如黄淼的请假单是1944年11月28日呈送长亭场公署,次年1月6日最终审批完毕。

    黄淼此次去恩泽医院看病,是由大宅场务分所主任林锺批准的。黄淼到医院后,并未将病假医证和药方寄回大宅场务分所,可能他尚不清楚自己的病多久才会好转,所以也没有告诉林锺需要请多久的病假。1944年10月27日,林锺以代电的形式,将黄淼生病请假的情况呈报给长亭盐场场长,请求予以准假。11月2日,场长发代电回复,说黄淼请病假,未能说明请假时间,要求将请假时间呈报上来。有趣的是,在回复的代电中,场长本来还指出工友徐一新陪同黄淼看病,亦应请假。可能考虑到徐一新是为帮助黄淼,属于助人为乐,场长考虑再三,又将代电中徐一新亦须请假这一句用笔划掉了。

    此后20天里,长亭场公署迟迟未收到大宅场务分所呈报的黄淼请假时间。11月21日,场长又发代电催促,要求速将黄淼请假日期上报公署,以便检核。23日,林锺代电回复说,黄淼自上月23日雇轿带役前往临海看病,已满一个月,不但病假医证和药方未寄回,而且连信都未曾来过。不过,林锺认为,尽管目前不清楚黄淼、徐一新是否还在临海,以及黄淼的病情如何,但是黄淼抱病是事实,所以林锺代黄淼请假40天,即从10月23日至12月2日。另外,林锺提出,大宅场务分所的场务员、工役原各有一名,人手本来就不够,加之黄、徐两人又离开一个多月未归岗,他一人兼管大宅场务分所内外大小事务,十分忙碌,甚至有时无法应付,故恳请场长调派场务员、工役各一名,以资协助。11月底,场长代电回复,准黄淼40天的病假,要求速将病假医证和药方补送,至于林锺提出的加派场务员、工役,场长表示长亭场公署目前员额不多,不便调配,要求徐一新尽快归岗。次日,林锺将黄淼的请假单呈报长亭场公署,病假医证和药方另文呈送。

    黄淼的请假单虽然交上去了,但他的病假医证和药方迟迟没有呈送。假满之后,黄淼亦未返岗,直到12月17日才回到大宅场务分所。黄淼这次病得太严重了,回来之后也因身体太虚弱而不能照常工作。于是,18日林锺又一次给长亭场公署发代电,请求将黄淼的病假再续一个月,即从12月3日开始,直到次年1月2日。长亭场公署发代电回复说,准许黄淼的病假再续一个月,但请假时间应从12月2日开始算,截至31日。那么,黄淼再续一个月的假,到底应该从何时算起、何时截止呢?实际上,长亭盐场对职工请假时间有着严格的计算。林锺首次在代电中为黄淼请假40天,是按10月23日至12月2日算,实际上为41天,故后来黄淼补交的请假单上面的请假日期改为10月23日至12月1日。林锺请求为黄淼续假一个月,确应从12月2日算起。当时,长亭场公署应是核查了已登记在案的黄淼补交的请假单,故在代电中回复林锺,续假时间应作修改。这也说明职工的请假单、病假医证等登记入档,确实有必要,以供事后核查。

    到了1945年1月,按理说,黄淼的续假也已经结束了,他应该向盐场提出销假,但他并没有这样做。不久,长亭场公署又发急代电,再次敦促大宅场务分所将黄淼的病假医证、药方呈补,并告知黄淼要销假。另外,长亭盐场规定,职工病假一年可休14天,逾期就要按规章扣除薪水。黄淼所请病假超过14天,应予扣薪。虽然长亭场公署一再要求大宅场务分所补送黄淼的病假医证、药方,但如今只有他的病假医证被保存下来,其全名为“长亭场员司病假医证”。该证须请假人填写姓名、病时住在何处、病情、医治应需时间、病愈后是否需要休养等,最后还须医生、部门主管员以及本人签字或盖章。黄淼的病假医证并没有医生的签字或盖章,不过在“主管员”一栏,有主任林锺的签字。该病假医证的落款时间为1944年10月23日,这再次说明该病假医证是黄淼后补的。

    通过黄淼请病假一事可以看出,长亭盐场有着完整的请假流程,职工请假所产生的各类公文最后都要登记归档,仅黄淼请病假一事,现存长亭场公署与大宅场务分所互发代电就有8份。足见长亭盐场对职工请假问题的重视,这对于当时维持盐场正常工作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2月18日 总第3794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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