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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与梦想

——国旗、国徽、国歌的诞生

作者:中国档案报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1-10-01 星期五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华民族从此开辟了一个新的历史纪元,迎来了实现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历史的回响犹在耳畔,共和国又迎来了自己72岁的生日。这段波澜壮阔、灿烂辉煌的光阴,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只是弹指一挥间,但对中国人民来说,却是沧桑巨变、换了人间的72年。无数仁人志士为之前赴后继,无数英雄模范为之倾注心血,无数时代先锋为之担当奉献,创造了“当惊世界殊”的发展成就,书写了人类发展史上的伟大传奇!

    “欲知大道,必先为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广大党员要以学习党的历史为重点,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在学习领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奋发有为中践行初心使命。”党史、国史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不能忘却的壮丽篇章,也是中国人民继往开来的现实基础。而国旗、国徽、国歌的诞生过程是党史、国史的重要一节。

    国旗、国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庄严神圣的国旗、国徽,雄壮激昂的国歌,承载着国人的自豪与荣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之际,《档案公布·学党史》栏目从中央档案馆馆藏珍档中撷取有关国旗、国徽、国歌诞生的部分档案,其中:1949年7月4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六小组决定发布《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辞谱启事》,16日,这一启事在《人民日报》上刊登,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和海外侨胞的热烈响应;《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辞谱启事》刊登后,上海的曾联松应征提交了一款图案为“红地、上缀黄金色的带有斧头镰刀的光明的巨型五角星一颗及黄金色的灿烂的中型五角星四颗”的国旗设计稿,这个图案经修改后以“复字第三十二号”入选国旗备选方案;9月28日,林伯渠签发《国旗制法说明》的征求意见函,当天周恩来批示,“同意‘国旗制法说明’的文字”,并要求“定出一个普通悬挂国旗的标准尺寸”;29日,《人民日报》刊登了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代国歌《义勇军进行曲》,该歌曲旋律激昂,振奋人心;由毛泽东拟写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完成了各项既定任务,并宣布中国人民站立起来了,我们民族的前途是无限光明的;9月,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审查委员会作出请专家另行拟制国徽的决定,随后梁思成所在的清华大学营建系设计团队完成了以璧为主体的初稿,中央美术学院张仃率领的团队设计了以天安门为主体的图案;1950年6月2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国徽审查组所拟定的国徽图案,提请中央人民政府核准公布;9月20日,毛泽东签署中央人民政府命令,正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对该图案的说明……

    历史照亮未来,征程未有穷期。谨以被光阴镌刻入国旗、国徽、国歌档案中的一个个高光时刻,祝福伟大祖国繁荣昌盛!

1949年7月9日,周恩来批示的《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辞谱启事(草案)》

    1949年7月4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六小组决定发布《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辞谱启事》。9日,周恩来在《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辞谱启事(草案)》上作出批示,后送毛泽东、李济深、张澜、林伯渠等人征求意见。16日,这一启事在《人民日报》上刊登,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和海外侨胞的热烈响应。

1949年8月11日,曾联松提交的国旗应征设计稿

    《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辞谱启事》刊登后,上海的曾联松应征提交了一款国旗设计稿。这幅图案为“红地、上缀黄金色的带有斧头镰刀的光明的巨型五角星一颗及黄金色的灿烂的中型五角星四颗”。这个图案经修改后以“复字第三十二号”入选国旗备选方案。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在曾联松国旗设计稿基础上修改的图案最终被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1949年9月28日,林伯渠关于征求对《国旗制法说明》的意见函及周恩来批示

    1949年9月28日,林伯渠签发《国旗制法说明》的征求意见函。当天,周恩来批示,“同意‘国旗制法说明’的文字”,并要求“定出一个普通悬挂国旗的标准尺寸”。

1949年9月29日,《人民日报》刊登《国旗制法说明》《义勇军进行曲》

    1949年9月29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国旗制法说明》和代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国旗制法说明》从国旗的基本特征、五星位置与画法、国旗之通用尺寸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义勇军进行曲》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旋律激昂,振奋人心。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会场照片

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致开幕词照片

    1949年9月30日,毛泽东拟写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草案)》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毛泽东拟写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草案)》于9月30日在会议上通过。宣言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完成了各项既定任务,并宣布中国人民站立起来了,我们民族的前途是无限光明的。

国徽应征图样

国徽第一次打样

参加国徽设计的部分人员照片

    1949年9月26日,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审查委员会作出了请专家另行拟制国徽的决定。梁思成所在的清华大学营建系设计团队于10月23日完成了初稿,以璧为主体;中央美术学院张仃率领的团队设计的图案以天安门为主体。1950年6月1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八次常务委员会决定由梁思成负责设计修改。20日,修改后的国徽图案经国徽审查小组通过后,提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1950年6月23日,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样照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1950年6月2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会议通过了国徽审查小组所拟定的国徽图案,提请中央人民政府核准公布。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

1950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的命令

    1950年9月20日,毛泽东签署中央人民政府命令,正式公布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对该图案的说明。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10月1日 总第3738期 第二三版

 
 
责任编辑:杨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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