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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1月28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

“联合全民支持民族抗战”

作者:王 勤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5-21 星期四

    1942年1月28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一件对减租减息作了明确规定的文件。减租减息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处理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实行这一政策,在政治上可以动摇封建统治,在经济上可以削弱封建剥削,改善农民的政治地位和生活状况,提高农村各阶级、阶层的抗日积极性。

    《决定》明确指出:“抗战以来,我党在各抗日根据地实行的土地政策,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土地政策,也就是一方面减租减息,一方面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这项政策兼顾了农民和地主两方面的利益,有利于团结大多数地主抗日,把发展统一战线和解决农民问题很好地结合起来。《决定》的主要内容有:(一)承认农民(雇农包括在内)是抗日与生产的基本力量,故党的政策是扶助农民,减轻地主的封建剥削,实行减租减息,保证农民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借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提高农民抗日与生产的积极性。(二)承认地主的大多数是有抗日要求的,一部分开明绅士是赞成民主改革的,故党的政策仅是扶助农民减轻封建剥削,而不是消灭封建剥削,更不是打击赞成民主改革的开明绅士。(三)承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中国现时比较进步的生产方式,对于富农则削弱其封建部分,鼓励其资本主义部分的发展。《决定》强调:“只有坚持这些原则,才能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才能正确的处理土地问题,才能联合全民支持民族抗战,而使日寇完全陷于孤立。一切过‘左’过右的偏向,都是不能达到这个目的的。”文件还指出,实行减租减息,必须放手发动和组织群众,依靠贫农,团结中农,实行“三三制”的民主政治。在群众发动起来以后,要注意纠正“左”的偏向,同时注意保护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

    《决定》不但对土地政策作了规定,而且对各根据地如何执行这一政策也作出规定,要求“各根据地内党与政府的工作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工作加以严格的检查,派员下乡,分途巡视各地实行的程度,加以周密的调查研究,全盘的总结各地经验,发扬正确实行的例子,批评官僚主义的例子。须知发布口号发布法令,与实行口号实行法令之间是常常存在着很大的距离的,如不严惩官僚主义,反对右倾观点,就无法使口号法令见之实行”。同时,必须在党内、在农民群众中明确地解释我党的政策,使他们明白现在我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土地政策,是与内战时期的土地政策有根本区别的。在中共中央上述政策的指导下,各根据地普遍掀起了减租减息的高潮。

    《决定》还有3个附件:《关于地租及佃权问题》《关于债务问题》《关于若干特殊土地的处理问题》,以指导和解决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特别是对无人管理的土地、逃亡地主的土地、荒芜的土地等,进行重新分配,不失时机地改善无地的贫雇农的地位。

    减租减息政策的颁布和实行,使各根据地中各个阶级、阶层的土地占有关系和经济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地主的户数与占有土地比例有所减少;另一方面,贫雇农的户数有所减少,每户平均占有土地数量有所增加,经济地位显著上升,其中一部分上升为中农。中农的户数和所占土地的比例也有显著增长。据晋冀鲁豫边区太行山12个县15个村的调查,减租减息后,地主所占户数比例由此前的2.75%下降为2.02%,所占土地比例由23.04%下降为8.97%,每户平均土地由98.64亩下降为42.28亩。贫农所占户数比例由48.95%下降为42.12%,所占土地比例由18.98%上升为20.5%,每户平均占地有4.57亩变为4.69亩。同时,通过减租减息,地租明显下降,基本上下降到占收获量的37.5%以下,很多地区在10%至30%之间,地租中超经济的额外剥削和高利贷剥削消除了。佃户的收入增加,生产积极性提高。他们购置土地、添置农具,喂养耕畜,增施肥料,精耕细作,促进了农业生产。就这样,广大农民减轻了地租剥削,提高了生活水平,激发出抗战的积极性,地主和开明士绅也被团结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内,使抗日力量进一步扩大。

    减租减息适当调节了根据地内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发展和初步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包括地主在内的各方面的农业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提高,这对于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发展抗日民主根据地起到了重要作用。

《晋察冀日报》刊登的《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 中央档案馆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2月7日 总第3483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杨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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