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文化 > 往事回眸

庐山牯岭租借地收回记

作者:杨 杰 强 芳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4-29 星期三

    1927年1月,中国工人运动以前所未有的声势蓬勃开展起来。在工人运动的高潮中,发生了震惊中外的收回湖北汉口、江西九江英租界的斗争。3月,英国政府决定自15日起,将九江租界区域行政事宜无条件移交给国民政府办理。国民政府外交部任命林祖烈为驻浔公署特派员,负责九江外侨事务。林祖烈上任后发现,洋人在庐山牯岭租借地设立牯岭公事房侵犯了中国主权。在他的不断努力下,牯岭的警察行政权最终在当年被正式收回,8年后,牯岭租约正式终结。

英人李德立强“租”牯牛岭

    清朝末年,住在江西九江一带的传教士,由于忍受不了盛夏苦热,纷纷寻找阴凉之地,便登上庐山避暑。自1861年(清咸丰十一年)依据《天津条约》开埠以后,九江逐渐成为外国人在长江流域的一个聚集地。1870年(清同治九年),法国传教士在庐山的莲花洞建起了第一幢别墅。此后,俄国人又在庐山北麓龙门山南的九峰寺附近租下了正殿背后的房屋,并将之改成洋房。

    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英国人李德立在湖北人戴古臣的陪同下,来到九江附近的女儿城游览。他从女儿城看到牯牛岭东谷一带(今牯岭东谷)地势平坦,风景极佳,就动了霸占此地建屋避暑的念头。李德立找到英国驻九江领事,希望通过行贿浔阳道尹公署官员及当地秀才万和赓“租”下牯牛岭东谷一带约4500亩的地。最终,万和赓立下契约并向官方交税将牯牛岭东谷一带转租给李德立。契约上写明,该地交由英国人李德立承租,租约时间长达999年。李德立将此契约交予英国领事过目后,即在领事馆进行了注册,并将此地英译为:KULING,取COOLING即“清凉”之意。自此,牯牛岭便被当地人叫为“牯岭”。

1927年7月28日,国民政府外交部特派驻浔公署特派员林祖烈致国民政府江西省政府主席的代电。

    拿到契约的李德立马上行动起来,先是在山上伐木建造木屋,接着又找人筑窑烧砖,开始建造别墅。同时,他还雇工人修建登山之路“好汉坡”。李德立的行为遭到当地民众与士绅的反对,人们张贴传单揭露他的不法之举,绅士们联名写《请愿书》送往各处衙门。起初,浔阳道台和县衙还想平息事件,后来江西巡抚派员调查此案,拘捕了有关当事人并开堂审理。同时,官府向李德立索要契约,但他拒绝交还,并向英国驻九江领事求助。最终,英国外交部向清总理衙门施压,要求满足李德立的要求。

    有了“大英帝国”的撑腰,李德立有恃无恐,继续在山上修路建房。随后,他将地皮按面积划成片,然后编号售出,发了大财。李德立的“成功”,让其他洋人看到了可以从中获利。紧接着,法国人、俄国人、美国人接踵而至,以各种方式进入庐山。随着人口增多,在山上居住的英、美、德、法侨民自行设置了巡警维持治安。除此之外,他们还组建了董事会,对外称“牯岭公事房”,径自执行警察、财政、工务、卫生及一切地方性公共事宜,牯岭俨然成为深山密林之间的又一租界。

    洋人在牯岭过着舒适的避暑生活。赛珍珠就曾回忆过在牯岭避暑生活的情节,她说:“在这里,传教士们举行礼拜会、讨论会。商人和他们的妻子举行桥牌会、跳舞会。人们又是郊游,又是野餐。每年夏天,这里都要举行网球比赛,教会还要开神圣的音乐会。音乐会上,我母亲在《弥赛亚》及其他神剧中参加演唱。每周还有一次专为娱乐而举行的集会,业余爱好者便可以尽情发挥他们的天才。除了这些组织娱乐外,我们还会有茶会,聚餐和经常性的互访。”

    到了1927年,山上已有别墅560栋,居民上千人,分别来自英国、美国、法国、俄国等国家。一时间,山上尽是黄发碧眼的洋人。

收回过程曲折多

    1927年1月,中国人民掀起了收回汉口、九江英租界地的斗争。在汉浔租界相继收回的声威震慑下,牯岭公事房的董事会非常惊慌,决定将牯岭租借地归还中国。董事会书记长代表董事会,函请庐山警察署派员前往接收,但正好遇上该警察署的署长新旧交替,竟然将此事置之脑后没有受理。

    4月,蒋介石在南京成立国民政府。5月,国民政府外交部成立,其主要职能是办理国际交涉,管理国外华侨及居留在中国外侨的一切事务,并辖有专员公署、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等。九江英租界是近代中国7个在华英租界之一,国民政府自然也在九江设立了国民政府外交部特派驻浔交涉员公署。驻浔公署特派员林祖烈上任后,发现牯岭是“租借地”而不是租界地,设立牯岭公事房显然侵犯了中国的主权,于是在请示后,“于七月十六日接收并就该公事房设立外交部牯岭特区临时办事处,管理该区一切行政事务,其旧有巡捕即归并庐山警察署,汰弱留强改编巡警,以资保卫”。7月28日,林祖烈又致电国民政府江西省政府主席朱培德,说明了前因后果:“九江牯岭外人避暑地原系私人租借,与租界性质迥不相同,只因从前官厅放弃责任,对于该地一切事宜不问不闻,于是该地外人组织机关有所谓牯岭公事房者,起而设置巡警维持公安,并办理卫生、运输一切事宜,俨然与租界相同,一般人亦呼该地为租界,遂致中国官厅不能过问妨害主权莫此为甚……”他认为,牯岭接收后,最重要的是处理好当地治安和警政关系,牯岭既归并庐山警察署,应该由该署接手负责相关事宜。8月11日,朱培德收到此电后,即发布国民政府江西省政府令第43号:“查牯岭公事房业经该交涉员接收,关于该地治安事宜,应即由庐山警察署负责办理。全行令仰该局转饬遵照,并须随时认真督查……”同时,他就此事给驻浔交涉员林祖烈回批1件。

1927年12月3日,国民政府外交部就接收牯岭公事房事宜发布的咨文。

    林祖烈以为撤销牯岭公事房会十分顺利,然而居住的洋人却不甘心,他们找到英国领事馆出面,抗议牯岭公事房接收一事。10月13日英国领事馆来函称:“牯岭公事房及所属办公处等,被中国长官属员等以完全非法及蔑视西人条约上全力之态度继续占据,盖该等处为西人之私有产业”“此种占据即为最显明之一种违背西人购置产业及居住牯岭久已成例之权利也……”要求将牯岭退回业主。林祖烈面对强权,丝毫不胆怯,他在给国民政府外交部的报告中提出3条驳复的理由:第一,牯岭公事房等处的接收,是因为当时牯岭外侨鉴于汉浔租界相继收回,“自知牯岭公事房不合法存在”自动归还,何来非法占领和蔑视条约之说;第二,牯岭公事房是洋人的共同财产,英国领事抗议说是私有产业,显然与事实不符;第三,在原有牯岭公事房等处设立牯岭特区临时办事处,是为了维持特区界内外侨的安宁和利益,当然可以居住,不存在占据之说。对于林祖烈的驳复理由,国民政府外交部回复称:第一条、第三条都妥当,第二条是否准确,希望他能再查实呈报。11月3日,林祖烈再次呈报调查结果:“牯岭产业非属于一国之人,向由选民所组织之董事会管理,公事房即其执行机关,并非属于任何一人所私有……”

    1927年12月3日,国民政府外交部在给国民政府江西省政府的咨中声明:“查牯岭特区并无条约关系,既经收回,其一切管理问题,尽属内政范围,自应由贵省政府主持……”同时考虑到外交往来,希望拟定牯岭特区管理章程,后寄送1份。国民政府江西省政府随即令林祖烈和九江市市长傅良弼会同拟就特区管理章程。至此,牯岭的警察行政权被正式收回,牯岭被正名:其不是租界,而是特区。

    1935年,牯岭正式终止了洋人在山上的租约。此后,虽仍准洋人在山上居住,但原订地契全缴还。至于地方行政及公共事务,也都由中国地方政府收回办理,一些洋人见到情势转变,开始抛售房屋,离开了牯岭。(文中所示档案为江西省档案馆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4月24日 总第3516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张雪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