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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时期的内、外城官医院

作者:张 蕾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2-21 星期五

    我国最早的医院雏形出现在西汉年间。当时,黄河一带瘟疫流行,汉武帝命人在各地设医治场所、配备药物,免费给百姓治病。汉平帝元始二年(2),“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似现在的隔离医院。以上两则史实,均为《汉书》所载。北魏太和二十一年(497),孝文帝曾在洛阳设“别坊”,供百姓就医。隋代建有“病人坊”,用来收容麻风病人。唐开元二十二年(734),设“患坊”,布及长安、洛阳等地。到了宋、明时期,不仅有官办的医院“安济坊”,还出现了私人开设的诊所“养济院”“寿安院”等。清末实行新政后,清政府开始建立中西并存的综合医院。 

实行新政 改良医学

    从19世纪开始,许多传教士不远万里来华传教、开办西医医院,并被部分人所接受。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光绪帝颁布谕旨,实行新政并决定改良医学。随后,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上奏朝廷,提出新政改革纲领。涉及医学改良时,他们认为“医学一门,以卫生为本义,为养民强国之一大端,然西医不习风土,中医以鲜真传,止可从缓”。最终,清政府在医学改良方面采用“中学为主,西学为辅”的模式,即“医学之命意,总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在医疗机构方面,清政府决定模仿西方建立医院。

    光绪二十八年(1902)夏,京师发生霍乱,死亡无数。此时,为皇家服务的太医院、来华西人所办的医院,对突然爆发的疫情,皆已力不从心。为了救助贫民和乞丐,清政府决定“设立施医局,以便贫无力者前往诊治”。后来施医局成为常设医疗机构。

    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政府设立巡警部,兼管卫生事务。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564记载:“出使考察政治大臣戴鸿、端方进呈欧美政治要议。设立内外城官医院,从巡警部请也。”光绪三十二年(1906)巡警部改称民政部。据民政部尚书徐世昌奏称:“巡警为民政之一端,著(着)即改为民政部……原奉五司,一日民治、二日瞽政、三日疆理、四日营缮,五日卫生。”卫生司是民政部五司之一,掌管全国卫生事务。

开办医院 培养人才

    光绪三十二年(1906)闰四月,清政府开始征调医官人选,“本部现正创设京城卫生医院,一切应办事宜。亟需(须)得有专门之员俾资佐理。惟(唯)是精通医学,贯彻中西者,颇难其人”。可见官医院中西医并重,无门户之见,而且求贤若渴,希望觅到有真才实学的人。

    当时,著名医校只有北洋军医学堂和北洋医学堂等少数几所,故而调北洋军医学堂教习吴为雨、北洋医学堂毕业生谢康龙来京充任医官。同时,还调两淮盐务大使鹿学厚为收支兼庶务官。所调人员学问深厚,办事有方。八月初一日,内城官医院正式开院。该院成立后,“考之舆论,佥谓该监督等择方审慎,用药精良,务体人情,不染官习,是以就医愈众,全济愈多,受诊之人以辨证之明,起疴之速,且有登报致谢者”。内城官医院开设后成效显著,却难惠及外城居民。光绪三十四年(1908)六月十四日,民政部奏准开办外城官医院,一切参照内城官医院章程办理。两医院均属官立性质,所有来院诊治之人概不收费,住院者仅收饭费。

    官医院的部门设置、聘用的医生以及诊断程序,已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相同。内、外城官医院分别设有如下部门:诊治室、手术室、敷药室、药房、发药处、普通养病房、特别养病房、传染病房等。官医院诊治程序为:病人看病须挂号依次应诊,“号分男女,男红女绿”。医官诊视后给以药方,患者持药方至发药处取药。官医院还设有住院部。除病伤不能沐浴、剃发外,住院病人必须沐浴、剃发后方能住院。住院病人不能任意出入,如有亲友来院探视,须禀明管理员或稽查员许可,方准晤谈;如馈送食物,须经医官许可,病人方可食用;一律不准馈送药品。此外,官医院雇佣的医生既有毕业于日本医学校的西医,也有传统的中医。

    清政府为了培养更多医学方面的人才,还在京师大学堂专门设立了医学馆。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十五日,山东御史徐定超在为中西医派不同宜分办学堂事的奏折中,写道:“夫中国之医,始於灵素,而发明於张机、孙思邈诸大家。所以推阐脏经络之理与夫六气七情,之足以病人草木金石诸药之足以疗病者,几於无美不备。”“西医则自希腊海普瑞滥觞,於先英之质,那尔法之琶,司夺德之廓,荷数人阐明於后。其剖解之工,瘍科之效,器具之精良,全体之完备。亦足令人殚精竭虑,穷年累月,而不可据悉大致。”既阐述了中医理论的博大精深又表明西医解剖学的技艺精湛易懂。他提出中医和西医各有所长应相互学习,如:“中医多理想,西医凭实验;中医重述古,西医贵求新。其诣力独到之处各有不同,可思议之精威学者各专一门已。苦难於精到必欲,兼营并鹜心力更有未遑。”遂建议京师大学堂分设中医专科和西医专科:“图说以设专科,由学部另行筹议开设。如此分别办理,则学者习中医以存国粹,习西医以辟新机……以医局附设之学堂专科中医,以学部另设之学堂专科西医。”

中西并存 增设分院

    内、外城官医院因疗效较为显著,加上时疫年年发生,故而逐渐增设分院。其实,内、外城官医院不是一两所医院的名称,而是许多所医院的通称,内、外城官医院都设有几所分医院。每个医院没有具体的名称,只是通称内城官医院或外城官医院。

    宣统三年(1911)一月,京城发生鼠疫,内、外城官医院为扑灭疫情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在中医束手无策的情况下,西医为扑灭疫症,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鼠疫后,清政府认识到西医的重要性,于是改变了以往对西医重视不足的想法,下令在官医院专门设置西医门诊。

    清朝灭亡后,内、外城官医院并没有随之消失。民国初期,内、外城官医院的任务除了给穷苦民众看病外,还有一个职能就是防疫。如果京城发生疫情,那么内、外城官医院就要及早控制疫情。当时,内、外城官医院每年的开销由政府拨给,后来由于经费的缘故,内、外城官医院改为公立医院。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2月14日 总第3486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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