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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西洋镜与海上丝绸之路

作者:胡忠良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2-07 星期五

    丝绸,被西方视为一种神秘而美丽的发明、一个遥远民族的神话。2000多年前,张骞出使西域,打通了中原通往西域的经贸人文交流通道,推动了以丝绸为代表的贸易往来,实现了东西方文明的交流互鉴。除了张骞出使西域的这条通路外,我国历史上还有其他多条陆上、海上丝绸之路,交织构成了连接亚、欧、非几大文明的立体网络,成为中国对外交往的重要纽带,宛如一轴内容丰赡、异彩纷呈的历史长卷,见证了人类发展的过去,并昭示着未来。

    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主席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赋予古代丝绸之路全新内涵。2014年6月22日,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三国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丝绸之路是一个世界现象,跨越了民族国家的畛域。丝绸之路沿线的国家、地区、族群,在生产、贸易、交往等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档案,不仅是人类历史的记忆,更是文明交流的符号,承载着千古常新的丝路精神,成为人类文明的宝贵遗产。2016年以来,由国家档案局主办、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承办的“锦瑟万里 虹贯东西——‘丝绸之路’历史档案文献展”先后在深圳、苏州、福州等地举办,并于2018年10月在法国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成功展出,2019年4月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展出,8月在第四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上展出,9月在北京大学展出,取得了良好效果。历史档案文献展上的一件件珍贵展品,仿佛为参观者打开了时光之门,让他们踏上了历史丝路的探寻之旅。

    16世纪至20世纪初,是丝绸之路历史上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丝绸之路十分繁荣,其相关档案文献的数量与体量大幅增长。本报从这期起,在一版开设《锦瑟万里 虹贯东西——历史档案里的丝路故事》栏目,特邀请相关专家,从国内外保存的丝绸之路历史档案中甄选若干撰文,讲述16世纪至20世纪初我国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的历史佳话。让我们随着专家的笔触回望那段辉煌的历史,传承丝路文化,续写新的“一带一路”传奇。

《红楼梦》中西洋镜

    《红楼梦》第四十一回,写过一段刘姥姥在大观园里的奇遇。贾母在大观园摆宴,刘姥姥受邀前往。她一喝多,不免内急,便离开队伍去解决,如厕后,已不见一众,酒劲儿上涌,意识有些断片儿,竟迷了路。后来,刘姥姥转到一处,看光景像个宫殿,四壁玲珑剔透,使她的眼睛越发炫花起来,忽然见到她亲家母迎面走来。刘姥姥很诧异,几番问话,亲家母始终不语,她便彻底懵圈了,遽然想到传说中大富贵的人家有一种西洋来的穿衣镜,莫非——她用手一摸,果然是一座紫檀雕花大镜子,敢情镜中不语的老妖精原来就是自己……

    《红楼梦》是才子书,虽为横空出世之作,但处处在典,恰似一面照身大镜,折射着清代中前期皇家贵族的风俗文化。刘姥姥在怡红院贾宝玉卧室见到的那面紫檀雕花穿衣镜,应是比照清代皇家最高规格的西洋大镜来描写的。在那时,这是来自海外的极稀罕之物。今天我们在故宫博物院及颐和园等处还能见到,甚至在皇帝的正殿乾清宫内两边也郑重陈设着巨大的“照身大镜”。

    最早的西洋镜,是海上丝绸之路的产物,是当时西方国家进献给中国皇帝的重要礼物。在清宫档案中,西洋镜的记载始于荷兰的贡礼单。

    从17世纪开始,随着葡萄牙西洋器进入南中国沿岸,这一时期,西洋玻璃镜也进入了清宫,被西洋使者作为礼品赠给大清皇帝。而且早期荷兰人几次入京觐见皇帝都送玻璃镜为重礼。清代人对荷兰的直接印象就是,他们有好的西洋镜。这一点,清人王士祯在《池北偶谈》“荷兰贡物”中专门提到过的“照面大镜”便是印证。

明朝“红夷”自西来

    荷兰与中国的接触始于明朝,中国人称其为“红夷”或“红毛番”。17世纪,荷兰成为新的海上强国,并很快介入到利润丰厚的远东交通中来。荷兰人开始频频出击,在果阿、马拉巴海岸、巴达维亚、爪哇岛、日本等处,先后将西班牙人、葡萄牙人赶走,鹊巢鸠踞,发展扩大之后,进一步入侵中国台湾。这样,荷兰人实际上控制了一个非常靠近中国和日本的前沿基地,创造了一个新的贸易圈。

    清朝初年,荷兰与中国关系逐渐密切,先后3次遣使(1656年、1667年、1686年)赴京。其中,1656年荷兰首次派遣的使团是清初最早来京的西方使团。此外,1653年、1678年荷兰还两次遣使到广州,但未达其进京的目的。

    在荷兰使团几次进送的贡礼单中,都有“玻璃镜”“镜”“人物镜”“大玻璃镜”“江河照水镜”“照星水镜”“照身镜”“照身大镜”等名目。比如1656年,荷兰使团不仅给顺治皇帝准备了西洋镜,还“恭进皇后镜一面”。这些镜子是十分珍贵的礼物。

 
《内阁史书》中关于1653年广东巡抚李栖(棲)
凤题报荷兰商船到虎门贸易事的记载(部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清初,荷兰使团来华,主要是为了打开“自由贸易”之门。他们投机的目的性很强,甚至并不在意向清朝皇帝叩头。1657年,荷兰使团在京期间,目睹了同时来京的俄罗斯使团因为拒绝按照清朝礼仪在圣旨前行三跪九叩礼,被清廷勒令出京的遭遇。荷兰人并不同情俄罗斯人,认为他们是咎由自取。“有些人就是那么高傲,使他们为了保持那种自以为是的尊严而不得不付出重大代价。”荷兰人不但对皇帝本人下跪,而且向圣讳、御笔、御座前叩头,这种奉承行为似乎并没有使他们得到满意的回报。皇帝只是同意他们每8年来华贸易一次。荷兰人的失落,主要是由于清廷并不太在意荷兰“自由贸易”的建议,对荷兰有些轻视,所谓“外邦之丸泥尺土,乃是中国飞埃;异域之勺水蹄涔,原属天家滴露”。而且荷兰人遇到了他们的宿敌葡萄牙保教权庇护下的耶稣会士,由于宗教派别的差异与隔阂造成了荷兰使团与在京耶稣会士之间的敌意与矛盾。荷兰为加尔文教派占主导地位,属于新教国家,而在京耶稣会士属于天主教。这些在京耶稣会士被任命为接待荷兰使团的翻译,所以荷兰人认为,正是因为他们故意从中作梗,才导致了不圆满的结局。

    即使是1683年,清军收复郑氏政权下的台湾后,荷兰人自恃曾派舰队与清军协同作战攻下厦门,希望争取到更大的贸易权利。1685年,巴达维亚(当时是荷兰的殖民地)当局派使团进京,虽然受到皇帝的接见,但双方讨论在福州给予荷兰人永久居留处的可能性时,被清廷一口否决。到1690年以后,由于战略和商业利益的下降,中国人和荷兰人都对维持双方的关系失去了兴趣。荷兰人只满足于定期到广州贸易一下。

    100多年以后的1795年,鉴于英国马戛尔尼使团的“北京经验”,荷兰派出一个使团进京,祝贺乾隆皇帝登基60年,以谋求更多的贸易权利。这次荷兰使团礼品中仍有“大玻璃镜”“花玻璃壁镜”等名目,但此时,它们已不是什么时髦珍贵之物了。军机处特意将荷兰使团礼单与英国使团礼单做了比较,认为荷兰人的礼品无论数量上还是价值上都不如英国人的礼品,可想而知,其下场与马戛尔尼使团一样铩羽而归。

西方对华贸易忙

    自明代后期开始,中国瓷器已畅销欧洲,到清初的17世纪晚期达到高峰。据《荷兰东印度公司与瓷器》一书的记载,1610年7月,有一条船载运9227件瓷器到荷兰,1612年运往荷兰的瓷器为3.9万件,1614年上升到6.9万件,1636年达25.9万件,1637年21万件,1639年更是达到36.6万件。到17世纪晚期,每年从巴达维亚运往欧洲的瓷器竟达300万件之多。而且荷兰专注于经营中国外销瓷器的欧洲定制,包括西式餐具和纹章瓷等。1604年,荷兰人将俘获的葡萄牙船在阿姆斯特丹拍卖,船上有60吨瓷器,购买者来自欧洲各地。法皇亨利四世所购买的一套质量很好的餐具,显然是西式餐具。据1616年10月10日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一名职员写给董事们的信中说:“在这里我要向您报告,这些瓷器都是定制,预先付款。因为这类瓷器在中国是不用的,中国人只有拿它来出口,而且不论损失多少,也是要卖掉的。”明清外销瓷器的品种主要是餐具、咖啡具等实用器,它们的器形、尺寸和图案在订货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如1635年侵占台湾的荷兰总督,就曾交给中国商人木制的大盘、大碗、瓶、冷饮器、大罐、餐具、大杯、盐盒、小杯、芥末瓶、水瓶、宽边扁盘、带水罐脸盆等样品。中国商人表示完全可以照制生产,可见中国各地烧瓷厂都具备定做各式各样货物的能力。进入清代尤其是清中叶,中国运往欧洲的瓷器由单纯的形制相似,发展为在质料、色彩和图案等全面的仿制。景德镇已出产“洋器”“洋彩瓷”等。

    直到18世纪下半叶,欧洲的法、德、意、英等国纷纷仿造中国瓷器,中国的外销瓷器才有所降温。有材料表明,中国制瓷技术的西传,是以阿拉伯人为媒介的。16世纪初,中国的制瓷技师已经在波斯的伊斯伯罕烧造瓷器。此后这种技术又影响到叙利亚和埃及。阿拉伯人从中国学得的造瓷技术,最初传到意大利,继而又传入荷兰的德尔夫。1634年,德尔夫陶窑学会制造中国软瓷的方法。1708年,德国人包吉尔第一次制造出后来欧洲普遍使用的硬瓷器。

    16世纪以来,在海上丝绸之路上,欧洲对华贸易是各有侧重的,如葡萄牙输入中国的货物中,琥珀、珊瑚、象牙产自印度,白檀、胡椒出自东南亚,白银货币来自美洲和日本,只有毛织品是欧洲真正的产物。西班牙通过马尼拉所进行的直接或间接贸易,输入中国的全是产自墨西哥或秘鲁的白银货币。荷兰人在与中国商人交易时,除玻璃、天鹅绒等是欧洲产品,其余如金银、琥珀等也是转运而来的货物。可见欧洲各国围绕着中国货物进行的各种形式的转贩贸易,是这一时期东西方商业交往的基本形态。荷兰人以非法侵占的中国领土台湾为基地,卖力地经营起转口贸易,充分利用台湾有利的地理环境,使它成为大陆货物的集散中心,从而以中国大陆和台湾的丰富产品为主要货源,展开多口的转贩贸易。殖民者将台湾特产獐鹿皮、砂糖、稻米、羽毛,大陆所产瓷器、绢丝,以及从巴达维亚殖民掠夺而来的胡椒、香料、药材等输往日本,又把稻米、砂糖、香料、药材、藤及五金制品输入大陆,再将大陆的绢丝、陶瓷、布帛及黄金输入台湾,更以台湾特产藤、獐鹿皮等运销爪哇或转售荷兰本土。在他们窃居台湾的38年中,估计“每年由此经营此项进出口贸易所获纯利,约达三四十万盾之巨”。荷兰人被逐出台湾后,仍以巴达维亚为转运口,经营中国茶叶和瓷器运销欧洲的贸易。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1月31日 总第3481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杨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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