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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郑继成与张宗昌命案

作者:张建安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9-11-11 星期一

    1932年9月3日,在山东济南火车站发生了一起枪杀案,被杀者是“狗肉将军”——张宗昌。说起张宗昌可谓臭名昭著,尤其是他在张作霖的支持下,于1925年4月担任山东军务督办后的3年里,犯下了罄竹难书的罪行。由于他无限制地扩编军队,导致山东地区的官兵泛滥成灾。他们杀人越货、公开绑架的恶行屡见不鲜,给当地百姓造成巨大伤害。张宗昌本人更是嗜杀成性,如报界名人邵飘萍、林白水等都遭其毒手。就连冯玉祥的得力干将郑金声,他都没有放过。

郑继成为父报仇

    1927年北伐期间,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第八方面军副总指挥郑金声率姜明玉部进攻山东,山东军务督办张宗昌率直鲁联军迎战。不料,姜明玉在张宗昌的利诱下率部倒戈,郑金声就这样被叛军诱捕,随之被押解到山东济南。消息迅速传开,郑金声的亲人四处奔走,设法营救。张宗昌对前来求情者均答应留他性命。然而,当直鲁联军屡次被冯玉祥军队击败后,张宗昌下令枪决郑金声。众幕僚纷纷劝阻,但他扔执意要杀。谁也没有想到,这一决定为张宗昌招来了杀身之祸。

    1927年11月,郑金声被杀,享年48岁。他死后,张宗昌为斩草除根,下令秘密追捕郑金声的养子郑继成。郑继成几经辗转逃出山东,找到冯玉祥并随军北伐。1930年,他被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聘任为山东省政府参议。郑继成返回山东的第一件事就是为父治丧,他在灵前跪地痛哭,发誓:“吾父生前为贼所害,必不瞑目。为儿罪在自身,有生之日,誓报此仇。至时望吾父在天之灵,赐儿一助。儿当追随吾父至九泉。”

    张宗昌在战败后逃出山东,一度亡命大连及日本。1932年春,他返回中国,暂居北平的铁狮子胡同,并伺机在山东召集旧部东山再起。韩复渠自然不能让张宗昌重掌权柄,于是想办法利诱其回鲁,并找到郑继成,言明自己愿意支持他去报仇。郑继成一听此言,顿时拍案而起,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我当时就在父亲灵前立下誓言,必手刃凶手张宗昌以慰英灵!虽时隔5年,报仇之心不泯,只是苦无机会遂愿。”随即,韩复渠把张宗昌即将要回山东的消息告诉郑继成,叫他做好准备。

    1932年9月2日,张宗昌回到济南,韩复榘设宴为他接风。席间,二人称兄道弟,显得十分亲热。宴后,张宗昌为获取韩复榘的信任,还将自用的新式手枪送给他。此时,韩复榘表面不动声色,暗地里早已布置好刺杀张宗昌的具体方案。3日下午5时左右,张宗昌前往济南火车站,并顺利地登上了开往北平的平浦202次快车。火车准备出发时,郑继成带领部下出现在他面前。张宗昌见有人行刺,跳下列车,拼命奔逃。但随着几声枪响,他便倒在了济南火车站第三站台北面的铁路上。郑继成很快就向火车站内的警察自首,并称:“我是郑金声之子,杀张宗昌是为父报仇,这个官司由我打。”按照《中华民国刑法》,杀人偿命,郑继成难逃一死。

    山东百姓知道张宗昌被刺杀的消息后无不拍手称快。据说,当时没有人愿意抬张宗昌的尸体去医院。反观郑继成,人们视其为英雄纷纷设法营救。

各界电请特赦

    案发第三天,郑继成被移送到国民政府济南地方法院进行审讯。冯玉祥知道此事后,立即写信给老部下、国民政府济南市市长闻承烈了解详情,并安排人给郑继成写申辩状。同时,他还命令手下搜集有关郑继成为父报仇的资料,印成小册子大范围的宣传,使其成为世人瞩目的英雄。

    该案一时成为全国的头号新闻,各地大小报纸连续报道。记者们纷纷仗义执言,发表社评,对张宗昌所犯的恶行逐一揭露,同时赞誉郑继成为孝子、英雄。由于社会舆论对郑继成的支持,从而掀起了“援郑运动”。《山东民国日报》评论写道:“张氏祸国家,殃人民,自有可死之罪;郑、陈复家仇,雪国恨,不无可原之情。况郑、陈事后直认行凶,并不潜逃,情同自首,在法亦有减等之条。愿政府尊重民意,对刺张案从轻发落,非独山东三千万人民同声称快,想为国牺牲之郑金声,亦当含笑称谢于九泉之下!”

    被张宗昌杀害的胡信之、邵飘萍、张志等人的亲属更是奔走呼号,抨击其罪行。胡信之的女儿胡玉华致电韩复榘要求特赦郑继成,说:“张宗昌祸鲁三载,翻北海之波,不足湔其恶,伐南山之竹,不足罄其罪。况复残害革命先进,今次回鲁,又包藏祸心。不去庆父,鲁难未已。郑继成杀之……为国,为父,为山东,为天下复仇。”这其实也是韩复榘的想法。随后,社会各界要求特赦郑继成的电报如雪片般飞往济南和南京。

    该案的审讯过程非常迅速。按照《申报》报道:郑继成是以“预谋杀人罪”被起诉的。国民政府济南地方法院经过两次审讯后,于1932年10月19日作出判决:“郑继成犯预谋杀人罪,应处死刑,因系自首及情有可原,减处徒刑7年,褫夺公权7年。”郑继成不服这样的判决,并向国民政府山东高等法院上诉。由于全国各界要求特赦他,国民政府司法院为慎重起见,特从国民政府山东高等法院调取此案全部卷宗阅看,几经研究后始呈国民政府请予特赦郑继成。1933年3月11日,国民政府颁布特赦令,转令山东高等法院执行。

    当时,社会各界都以为张宗昌是被郑继成杀害的。那么,他是否为凶手?据曾在韩复榘手下任职的王慰农撰文讲述:“在郑案将近结束时,闻承烈将郑的档案要来,交陆实君审阅,陆又交我代看。我当时指出了一处需要纠正,法院指定的律师为郑辩护说,‘根据检验吏的验断书,张宗昌头部致命的一弹,系步枪弹,郑当时拿的是手枪,因此说郑不是杀人犯’。我认为这是法院有意识地留下的痕迹,应当纠正。”有一次,王慰农见到郑继成,问他当时的真实情况,并说:“你是机会造成的英雄,是韩复榘赠给你的荣誉。”郑继成则笑笑说:“你知道得这么清楚,又何必问我呢。”说到底,此案只是一桩政治案。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11月8日 总第3447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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