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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档案中的陆上丝绸之路

作者:李国荣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9-09-02 星期一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明清宫藏丝绸之路档案整理与研究》,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谈起丝绸之路,以往一般认为主要存在于汉唐时期,明清时期的丝绸之路被严重弱化;对丝绸之路大多数学者只认可传统说法的两条经典之路,即自新疆西行的陆上丝路和自南海下西洋的海上丝路。巨量明清档案揭示:明清时期丝绸之路并没有中断,而是实实在在的一直在延续和伸展;明清时期的丝绸之路并不限于传统的两条经典之路,而是形成了纵横交错的8条线路。本报特邀该课题档案专家李国荣在《石室百言》专栏,分两期刊出《明清档案中的陆上丝绸之路》《明清档案中的海上丝绸之路》,这是档案人对明清时期丝绸之路历史的新诠释。

    陆上丝绸之路,从传统意义上讲,是古代横贯亚洲连接欧亚大陆的商贸要道。它起源于西汉时期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开辟了以都城长安(今西安)为起点,经中亚、西亚,并连接地中海各国的陆上交通线路。这条通道被认为是古代东西方文明的交汇之路,而中国出产的丝绸则是最具代表性的货物,因此自19世纪末,西方学者开始称之为“丝绸之路”,作为一个专用概念,被广泛认可使用,产生世界性的影响。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揭示,明清时期的陆上丝绸之路并不仅仅是传统的自新疆西行亚欧的一条线路,而是分为4条线路,即东面过江之路、南面高山之路、西面沙漠之路、北面草原之路。

陆上东向过江之路

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乾隆帝赏赐爱乌罕(今阿富汗)汗爱哈默特沙的药品清单。

    这条线路主要是指横跨鸭绿江与朝鲜半岛的经济文化交流。中朝两国在地域上唇齿相依,隔江相望。明清时期,朝鲜是东亚地区与中国关系最为密切的藩属国,不仅有相沿成例的朝贡道路,也有定期开市的边境贸易。

    明崇祯四年(1631)正月初三日的礼部题稿中非常明确地记载,从京师经辽阳东行,再渡鸭绿江,陆路至朝鲜的贡道。

    清乾隆九年(1744)四月二十三日户部尚书海望呈报中江地区朝鲜贸易纳税情形的奏折,则详细记载了朝鲜在中江采购的物品种类包括绸缎、丝帛、灰貂、棉花、毡帽等等,且有“在边门置买货物”“朝鲜人等不纳税课”的特殊优惠规定。这件奏折还记载了朝鲜为请领时宪书(当时的年历)而派遣使者的情况。

    又如,道光二十一年(1841)十月十五日礼部尚书色克精额的题本,反映了清政府对会宁、庆源边境贸易的管理,其中详细开列了兽类毛皮贸易的准许清单,“凡貉、獾、骚鼠、鹿、狗等皮,准其市易;貂皮、水獭、猞猁狲、江獭等皮,不准市易”。

陆上南向高山之路

明崇祯四年(1631)正月初三日,兵部为议朝鲜贡道改途事行稿(局部)。

    这条线路主要是从四川、云南、西藏等地出发,到达东南亚、南亚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其中与安南(今越南)、缅甸、印度、廓尔喀等东南亚、南亚国家交流比较频繁。兹举数例:

    乾隆五十七年(1792)十二月初一日,大将军福康安等大臣有一件联衔奏折,内容是与廓尔喀商议在西藏地区进行贸易通商之事,其中记载了清政府确定的对廓尔喀贸易基本原则:第一,允准贸易。“廓尔喀业经归命投诚,准其仍通买卖。”第二,官府统办。“所有贸易等事,竟应官为办理,不准噶布伦等私自讲说。”第三,确保公平。“一岁中酌定两次四次,予以限制。驻藏大臣仍不时稽查,亲加督察该处银钱,亦可公平定价,不致再有争执。”

    乾隆五十八年(1793)八月初二日,署理两广总督郭世勋上奏说,安南除在原定通商贸易章程中规定的高平镇牧马庯和谅山镇驱驴庯设立市场之外,又在谅山镇花山地方设立市场。经查,花山地方确实交通便利,且人口稠密,利于双方贸易。郭世勋的奏折认为,安南“因地制宜”添设花山地方市场确是可取,并提议在贸易章程中正式添设。可见,清代中越边境贸易是十分频繁的。

    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署理两江总督周馥向外务部递送咨呈,主要陈述了南方诸省种植的本土茶叶受到从锡兰(今斯里兰卡)、印度进口的茶叶冲击,将会导致茶商破产、茶户改种、本土茶叶被排挤出市场。经派员到锡兰、印度对英国人种植茶叶的方法进行考察,发现“我国茶叶,墨守旧法,厂号奇零,商情涣散,又好作伪,掺杂不纯”,如此局面必无法与进口的锡兰、印度茶叶相抗衡。同时还提出了“设机器厂,立大小公司”等应对措施。这里提出了如何在对外贸易中保护和改进民族产业的问题。

陆上西向沙漠之路

    这条线路是传统意义上丝绸之路的延续,它在漫长的中外交往史上发挥了巨大作用。自汉代通西域以后,中原与西北边疆的经济文化交流一直存在。唐中期以后,海上丝绸之路兴起,宋明两朝更因为不能有效掌控西域,西北的中外官方交往受到很大限制,因此学界对这条丝路的研究也往往详于唐以前而略于后。但事实上,有清一代,尤其是乾隆二十二年(1757)彻底平定西北边陲后,逐步恢复西部贸易,中亚许多与新疆接壤的国家开始和清政府建立往来,并派出使者前往北京。

    乾隆二十七年(1762),爱乌罕(今阿富汗)汗爱哈默特沙遣使进京朝见,沿途受到各地督抚的热情接待,而乾隆帝在接见使者时,得知爱哈默特沙抱恙在身,还特意赏赐药品及药方。正是在这种积极友善的氛围中,清政府与中亚诸国的来往呈现良性化的态势,这条古老的丝绸之路再次焕发出勃勃生机。

    从清代档案中可以看到,清政府长期从江南调集丝绸布匹经陕甘运至新疆地区,用来交换马匹等物。当时,新疆地区主要的通商地点在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伊犁等地,贸易对象除了当地部落,还有哈萨克、俄罗斯、浩罕等国。乾隆二十二年(1757)十一月二十八日,陕甘总督黄廷桂上奏,哈萨克等地“为产马之区,则收换马匹,亦可以补内地调拨缺额”。由此可知,乾隆朝恢复西部贸易,一个重要目的是要获取哈萨克等地的马匹。

    乾隆二十四年(1759)十一月十一日,驻乌鲁木齐办事三等侍卫永德的满文奏折,主要内容就是呈报与哈萨克交换马匹及所用银两数目的详情。清政府与哈萨克贸易中,十分注意哈方贸易需求,如在绸缎的颜色方面,哈萨克人喜欢青蓝大红酱色和古铜茶色等,乾隆帝谕令贸易缎匹“悉照所开颜色办解”。

    在这期间,西北边陲的民间经济文化交流也很频繁,从清廷屡次颁布严查私自买卖玉石、马匹、茶叶等货物的谕令中,可以看出民间商贸活动是广泛存在的。

陆上北向草原之路

    这条线路主要是由内地经漠北蒙古草原、中亚草原与俄罗斯等国的经济文化交流。在清代,俄皇多次派遣使团来华商谈贸易事宜。康熙年间,清政府在北京专门设立俄罗斯馆,以安置俄国使团和商队。雍正年间,清政府还曾派出官方使团参加俄皇即位典礼。由于清朝分别在康熙和雍正年间与俄罗斯签订了划界及贸易条约,尼布楚、恰克图、库伦等地获得了合法的贸易地位,传统的草原丝绸之路进入了鼎盛时代。

    现存档案中有一件康熙三十八年(1699)正月十二日俄罗斯的来文档,是俄国西伯利亚事务衙门秘书长致送清朝大臣索额图的咨文,其内容就是奉俄皇旨令派遣商帮至北京贸易,恳请予以优待。

    康熙五十八年(1719)十一月三十日,俄国西伯利亚总督切尔卡斯基致函清廷说:俄国皇帝已得悉若干俄国商人在贵国经商确有某种越轨举动,嗣后俄商一概不容有任何损害中国政府之行为,如有任何俄国属民为非作歹,定予惩处。同时,恳请允准派往商队,照旧放行,允其进入内地直至北京。这类有关日常贸易纠纷的档案内容,说明中俄贸易已经呈现常态化,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中俄贸易的广泛和深度。

    档案还记载,乾隆四十三年(1778),理藩院侍郎索琳作为钦差大臣前往库伦办理与“鄂啰斯”商人交易事宜,面对俄罗斯商人改变贸易地点和减少交税等情况,索琳草率下令关闭栅门断绝贸易。乾隆帝对他擅自做主关闭贸易通道很是愤怒,当即将其革职。可见,乾隆帝对中俄贸易还是很看重的。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现存的俄商来华贸易执照、运货三联执照、货物估价清册、进出口货物价值清单等档案,更详尽地反映了中俄贸易的规模和内容。

    文中所示档案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8月30日 总第3419期 第四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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