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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征兵黑幕

作者:童玉汝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2019-07-29 星期一

    1963年上映的四川方言电影《抓壮丁》,讲述了抗战时期四川某师管区卢队长、地方上的王保长和地主李老栓等人以征兵之名对百姓进行敲诈勒索,企图大发横财的故事。该片真实地反映了在国统区农村征兵过程中发生的徇私舞弊、强拉壮丁等黑幕,以及百姓对“抓壮丁”的反感和抵触。虽然20世纪三四十年代国民政府对相关兵役法令进行修改,但由于国民党自上而下的腐败,导致征兵过程中的各种黑幕和弊病根本没有得到遏制。
 

1945年5月18日,国民政府成都行辕政治部为报四川省中江县所驻部队壮丁生活类似囚犯等情形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代电(部分)。

    强拉壮丁:代兄从军的“花木兰”

    自全面抗战爆发以来,中国军队伤亡惨重,有时候整个师投入战场,一天时间就打没了,前线急需补充兵员。在这种情况下,国民政府开始大力推行征兵制,以期快速补充兵员。由于当时户籍制度不完善,再加上役政经费紧缺等原因,在实际征兵过程中,有钱有势的家庭可以通过贿买顶替的手段逃避兵役,而穷苦家庭原本符合免役标准的独子却被拉上战场。在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国民政府管辖的区域不断缩小,征兵也越来越困难。地方为了完成征兵指标,抓壮丁的现象变得更为严重,甚至还会抓路过本地的外地人当兵。因此,在部队里常会出现名册和人对不上的情况。在现存档案里甚至出现过步兵训练处某团发现接收的8名壮丁中,只有2名是自愿前来服役,剩下的6人中,1人是被贿买顶替他人,其余5人皆为保长、甲长强行拉来抵足壮丁人数的外地过路商人或旅客。

    1945年6月,一名稍显稚嫩的新兵被拨补至国民党陆军第16师47团3营9连。这名新兵看着年纪不超过十七八岁,名册上登记的则是“王宗南,二十七岁”,长官们对此却见怪不怪,习以为常地接收他进了部队。进入部队后,“王宗南”很少与人来往,不仅从不跟战友们一起上厕所,还总是行踪诡异,神神秘秘的,极为可疑。经连长余蔚文一番盘问后才发现,这名新兵之所以表现怪异,是因为想遮掩自身的性别,“王宗南”并非27岁的男子,而是一位年仅16岁的少女,本名王宗秀。原来,保长想征王宗秀的哥哥王宗南为壮丁,恰巧王宗南外出未归,她就被强拉来顶替哥哥服役了。这位可怜的姑娘,在父母双亡、宜昌城沦陷后,跟着哥哥逃亡至城郊的土城乡。由于没有双亲和哥哥的庇佑,外加王宗秀没什么文化,所以她在被保长无理强征时,不懂反抗,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当了兵。王宗秀之所以小心翼翼女扮男装,只因害怕女儿身被发现会遭侮辱。对此,国民党陆军第16师政治部在向上级呈请惩处保长的代电中也不得不承认:“该保长陈达三对流亡民众非特不彰优待,抑且用毒辣政策强征少女应役,殊属藐视法令,舛乎人道,诚堪痛恨。”

    据《抗战期间各省历年实征壮丁人数统计表》的统计,1937年至1945年间,全国各省实际征送壮丁为1400多万名。这些壮丁中,有出于爱国自愿入伍抗敌的,有通过正常渠道征兵入伍的,但也有不少像王宗秀这样被强征而来的。

1945年6月15日,国民党陆军第16师政治部为呈请惩处保长陈达三强拉少女应征案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代电(部分)。

    虐待壮丁:处境悲惨的“囚徒”

    “梦麟此次视察桂湘红十字会医务工作,道经贵阳至独山,计程230公里。再自贵阳至镇远,公路263公里,均东来壮丁必经之道。沿途所见落伍壮丁,骨瘦如柴,或卧病道旁奄奄一息;或状若行尸,踯躅山道;或倒毙路旁,任犬大嚼。”1941年7月,时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长的蒋梦麟在兵役状况视察报告中写下了这样一个开头。他本是去云南、贵州、广西、湖南等地视察当地红十字会工作,然而沿途所见壮丁的凄惨境遇让他深深震撼,“心悸神伤,迄今难忘”。

    虽然国民政府大肆宣传“家有壮丁,抗日出征,光宗耀祖,保国卫民”,却被百姓视作洪水猛兽,东躲西藏唯恐不及,甚至不惜自残以逃避兵役。事实上,关于壮丁被征收及生活、训练中的种种弊病,国民政府并非一无所知。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显示,冯玉祥在国民党第194次中常会上提出了35条关于后方补充团队的弊端。此后,国民政府军政部兵役署又补充了十余项各地视察员上报的弊端。从这些记录兵役弊端的档案来看,部队长官层层盘剥,克扣壮丁的伙食费、医药费、草鞋费等。接兵时,部队长官不给壮丁备齐军粮、被服等基本物资,而是让壮丁自己出钱购买,导致他们“每餐不饱,均面现菜色,形同病夫”,“冬不能换棉衣,夏不能换单衣”,严重时会“因饥寒而致重病或死亡”。壮丁在兵营内的起居处境极为恶劣,每日只能用冷水洗脸一两次,甚至有的壮丁入营许久都从未洗过澡。在行军时,壮丁不仅被迫赤足行走,还经常被部队长官使作轿夫,“行军时抬连、排长或眷属,有时则挑运私货”。除此之外,壮丁的居住环境也同样恶劣,“一连新兵(即壮丁)百余名,被关在一个房内吃喝,大小便都在一室内,不准出门而恐逃兵,如看囚犯一样”。“禁止壮丁与外人接谈,恐泄虐待事实,故每日将壮丁紧闭室内,视如囚犯。”

    1945年5月,在国民政府成都行辕政治部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的电报中,写道:“各乡镇送壮(丁),皆把壮丁如匪犯,以绳捆索绑押交。”驻扎在四川省中江县的国民党乐安师管区补充第三团所接收的壮丁,就生活得如同囚犯:“席地而坐,互枕而眠,致健康之壮丁渐成羸瘦之病夫,因之病者亦夥,病卧于地,乞丐不如。每日在市购约足有三十余剂之多,而煎药者又无专人。煎药之处,污秽如厕所,药罐之堆积如砌墙,而罐上又无任何记号,致误服不愈而死者恐多矣。该团每日几乎扛出死人,一埋于东西两山,葬之甚浅,狗咬遍地,惨不忍睹。”虽然国民政府有出台《修正战时征募新兵接收办法》《各部队对士兵(壮丁)改善概要》等办法,试图改善壮丁的待遇,但这些办法无不沦为一纸空文。在抗日战争接近尾声时,役政弊病积重难返,壮丁的处境并未得到实质性的改善。

    文中所示档案为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7月26日 总第3404期 第二版

 
 
责任编辑:段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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