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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运河畔的杭州“洋关”

作者:邵师达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9-07-16 星期二

    17世纪中叶,清政府开始在各口岸设立海关,对来往船只和运输货物进行查验、征税。近代以来,西方列强用枪炮使清政府改变闭关锁国的政策,迫使清政府在东南沿海地区设立多处通商口岸并划定租界、设置海关,这些专司对外洋船舶和货物实施查验并征收关税的海关被称为“洋关”或“新关”,以区别原有的“常关”或称“旧关”。洋关设立后,帝国主义国家强迫清政府接受他们委派的本国官员担任税务司(海关最高行政长官),以此控制清政府关税自主权,进一步实施经济侵略。晚清思想家、外交家薛福成在《洋货加税免厘议》一文中写道:“饷源偏重于洋关,为外人所牵制,挠我自主之权。”

    杭州洋关(杭州关税务司署)设置于1896年,至1945年闭关,历经50载,是近代中国遭受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历史见证。杭州洋关遗址位于京杭大运河终点拱宸桥畔暨杭州市拱墅区温州路126号(现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内)。2013年,“大运河——洋关旧址”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尽沧桑杭州关

    甲午战争后,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条约规定中国面向日本增辟苏州府、杭州府、重庆府、荆州府沙市四地为对外通商口岸。日本驻华公使林董进一步提出,作为“海口商埠”的杭州,要像上海那样,划出一部分地面设立日租界。1896年6月,日方与中方签订《杭州日租界原议章程十四条》,杭州海关正式设立。9月26日,杭州海关开关,10月1日开始征税。杭州海关机构全称“杭州关税务司署”,作为杭州对外进出口贸易的监管实施机构,其主要职能为:对出入杭州口岸的各种货物进行监管,征收税钞,会同水上警察部门查缉私运。时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任命英国人李士理代理杭州海关税务司。1897年2月,赫德又委任李士理兼任杭州邮政司(相当于杭州邮政局局长)。这种由海关管理、洋员主政的邮政体制,带有浓厚的殖民主义色彩。1896年9月至1945年,历任杭州关税务司共23任,其中外籍税务司14任(包括英籍9任、俄籍1任、法籍2任、日籍2任),华人税务司9任。1929年5月以前,杭州关税务司一职均由外国人担任。

    杭州关设立后,进出口商品丰富、贸易额不断增长,在我国中部16个通商口岸中占有重要地位。杭州关对外贸易所达范围,遍及亚洲、欧洲、美洲和大洋洲的20多个国家。进口商品主要有:锡、染料、雪茄(卷烟)、人造丝、煤油、稻米、纺织机、苏打、火柴等。出口商品主要有:茶叶、生丝和丝织品、纸扇、烟叶等。杭州开埠之后,外国商品大量输入,进出口贸易逆差十分严重。日本租界的设立更加深了当地的半殖民地化,杭州及附近各县民族资本主义发展受到严重打击,大量的财富源源外流,形成了搜刮中国人民财富和资源的掠夺性贸易。

    1937年10月1日,根据民国政府财政部关务署命令,杭州关监督公署撤销建置。12月24日,日军侵犯杭州,杭州海关暂行中止业务。抗战期间,日本侵略者以武力攫夺沦陷区海关。1942年7月,汪伪政府总税务司署下令在杭州成立“杭州关转口税征收筹备小组”,组长为日本人内田润平。翌年9月14日,“杭州关转口税局”正式成立,内田润平为局长。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12月10日,杭州关宣布闭关。杭州关自1896年9月开关至1945年12月闭关,走过了半个世纪的风雨历程。

历史建筑今犹在

    杭州关坐落在京杭大运河终端的拱宸桥通商场,东至武林路,南至嘉兴路,北至湖州路,西临运河(中隔大马路),总占地面积24亩。杭州关建筑竣工于1897年8月,当时的地址为大马路51号。其主要建筑是4幢英式洋楼,均为两层歇山顶式建筑,砖木结构,洋楼周围有储藏室及栈房等平房7所。洋楼主体外内墙均采用青砖(局部红砖)砌筑,青砖皆由工人手工打磨平整,砖缝间有白色勾缝,线条整齐。洋楼为坡型黑瓦屋顶,出檐短浅,四面落水,立面采用仿英式券廊设计,二楼装有木制护栏。关署前竖立“新关”界碑,关址四周立有界石40块,每块界石均镌刻有“杭州海关1896”字样。

    1954年10月,杭州关原址建成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从20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杭州关码头、验货厂、盐库、墙垣等附属建筑物及4幢英式洋楼中的1幢陆续被拆除,目前,原址遗存的3幢英式洋楼呈“品”字形坐落在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内西北区域,其外貌基本如初。3幢英式洋楼总占地面积15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35平方米。南楼(原税务司主楼),现用作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统计室、病案室、图书馆;东楼(原帮办人员宿舍)和北楼(原海关办事处),现为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场所;被拆除的是东南楼(原税务司住宅)。

    杭州关历史建筑地处古运河畔,是京杭大运河沿线的重要文物遗存,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杭州洋关(杭州关税务司署)作为我国现存建成年代较早的海关设施之一,是近代中国遭受帝国主义侵略的重要见证。1999年,拱墅区政协根据委员提案,呼吁杭州市政府将杭州关历史建筑列为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对现存建筑妥善保护、修旧如旧。2000年7月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在旧洋关税务司主楼前立碑,将杭州关历史建筑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11月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将“杭州关税务司署旧址”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大运河——洋关旧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7月12日 总第3398期 第四版

 
 
责任编辑:罗京 实习编辑:魏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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