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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军事机构印信(上)

作者:王俊明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9-07-01 星期一

    民国是个战乱的年代,可谓一部民国史,满纸硝烟味。北洋军阀割据结束以后,南京国民政府虽然一统天下,但党派纷争不断,继而抗日战争爆发,接着是国共内战,整个国家长期处于非常状态下,军政成为当务之急。抗日战争前,国民政府拥有军队200万人左右,抗战胜利时,国民党军队达到600万人,而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国民党军队增损达到800万人次。为了保证军政的有效运行,国民政府专门制定了《国民政府行政院军政部印信条例》,以此来强化军队印信管理。由此可见,南京国民政府的印信除了行政、会党印信之外,军事机关形成的印信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南京国民政府的最高军事机关是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1927年7月12日公布的《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规定:军事委员会为军事最高机关,负全国陆海空军编制、统御、教育、经理、卫生及充实国防之责;军事委员会委员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委员互选5人至7人为常委,常委互选1人为主席;执行决议、发布命令时,由常务委员全体署名。军事委员会下设政治部、军务厅、总务厅、参谋厅、军事教育厅、海军处、航空处等直属机构。1928年11月7日,国民政府因北伐完成,明令裁撤军事委员会,所有该管一切事宜分别移交军政部、参谋部、军事参议院、训练总监部办理。

    1932年上海发生“一·二八”事变后,南京国民政府为统一对日军事调度,决定恢复设置军事委员会,为全国最高军事机关,并表示:“军事委员会之目的,在捍御外侮,整理军事,俟抗日军事终了,即撤销之。”自此,军事委员会均直属国民政府,随着“剿共”军事与中日战争的全面扩大,其性质已不限于军事,更涉及行政各方面,而逐渐成为政府的决策中心。抗战期间,蒋介石即以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身份,成为名义上的中国战时最高领袖。迨中日战争结束,军事委员会完成阶段性任务,国民政府即于1946年5月明令撤销军事委员会,另设国防部处理国家军政事务。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印”为银质,直纽,方8厘米,玉箸篆。就其规制而言,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印”相同,名称虽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实则是“中华民国军事委员会”,可与国民政府平起平坐。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官章为朱文镌刻,牙质,方2厘米,高5.3厘米,重30克。

    国民政府的中央军称为国民革命军,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名义上隶属于军事委员会,实际上独立行使统帅权。

    中央军的军制比较规范,陆军和海军军官分为将、校、尉3等12级,即上将(特级、一级、二级)、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空军不设上将、中将,最高官职为少将,校官、尉官与陆军和海军相同。士兵分为士和兵2等5级,即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一等兵。宁汉合流后,军事委员会全体会议于1927年10月9日决定整编军队。规定:各部队以军为单位,军以上分路,用数字加以区别,各路最高长官称总指挥。军的编制,每军辖三师、一教导团、一骑兵队、一炮兵团、一工兵营、一通信队、一宪兵队、一军乐队;师的编制分为两种,甲种师辖四团,乙种师辖三团、一特务营、一炮兵营;团的编制,每团辖三营、一迫击炮连、一机关枪连、一卫生队;营的编制,每营辖三连。1928年2月28日,国民政府重新编组北伐军。第一集团军辖18个军,总司令为蒋介石;第二集团军辖25个军,总司令为冯玉祥;第三集团军辖11个军,总司令为阎锡山。4月8日,组建第四集团军,辖8个军、两个独立师,总司令为李宗仁。北伐过程中,国民政府所属部队急剧膨胀。7月2日,何应钦在国民党中央党部纪念周上报告说,全国已有84个军,军队人数达220万以上。印鉴参见“国民革命军第三集团军总司令印”。

    1929年4月,蒋介石根据《国民政府组织法》中关于由国民政府主席统率陆海空三军的规定,在南京设立中华民国陆海空军总司令部,自任总司令。蒋介石为了集权,力主“削藩”。1929年8月,蒋介石召集国军编遣实施会议,决定将全国陆军编为65个师,每师1.1万人。但是,这个计划因军阀混战未能实施。

    1928年12月,张学良在东北易帜,南北一统。蒋介石为拉拢张学良,于1930年6月21日任命张学良为中华民国陆海空军副司令,并由印铸局铸发了“陆海空军副司令印”(上将印,铜质,直纽,方7.5厘米,玉箸篆)。有趣的是,蒋介石是总司令,但张学良既不是“副总司令”,也不是“总副司令”,只是个“副司令”,一字之差,暗藏玄机。

    蒋介石虽高居总司令,但日子也不好过。1931年12月15日,蒋介石在粤系的压力下被迫辞去了国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院长和中华民国陆海空三军总司令的职务。蒋介石辞职后,《国民政府组织法》进行了修改,规定不再由国民政府主席统率陆海空三军,中华民国陆海空三军总司令部随之撤销。

    1932年6月4日,军事委员会统一军队编制,规定以军为直辖单位,每军辖两个师,首先将中央军编为48个军96个师,每师增设工兵、辎重、通信等特种营,分驻全国各地。

    军事委员会在其驻地以外,设立了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剿匪总司令部”“绥靖主任公署”等派出机关。此类机关颁发关防,分为特任职关防、上将关防等,如:“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关防”为特任职关防,木质,直纽,长6.75厘米、宽9.5厘米;“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关防”为上将关防,木质,直纽,长7.5厘米、宽11厘米;“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政治训练处钤记”,木质,直纽,方6.75厘米。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6月28日 总第3392期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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