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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行政机构印信(上)

作者:王俊明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9-04-08 星期一

    南京国民政府在中国的统治持续了22年。在这22年中,南京国民政府先后经历过三个时期五个阶段。按照孙中山革命方略,建立民国的程序分为军政时期、训政时期、宪政时期三个时期。南京国民政府在实践此三个时期的进程中,大体是按照五个阶段演进:第一阶段从1927年4月到1928年10月,是所谓实施“军政”的阶段。此阶段的特征是国民党建立了一党专政的政治制度,南京国民政府由地方政权向全国政权发展,在形式上完成了“统一”全国的过程。但是,蒋介石的统治地位并不十分牢固,国民党内争不断,国民政府的领导体制也多次变更。第二阶段从1928年10月到1937年7月,是国民党实施“训政”,南京国民政府新专制主义政治体制大体形成的阶段。此阶段的特征是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治制度得到强化,五院制的中央政制和集权化的地方政制逐步完善,军事化统治网络初步形成,它们的有机组合构成了南京国民政府的政体框架。第三阶段从1937年7月到1945年8月,是国民党提出所谓“抗战建国”,全国进入“抗战建国”的阶段。此阶段的特征是国民党没有放弃“训政”,但是它适应国内外的民主要求,设置了国民参政会等政策咨询机构,国民政府吸纳个别非国民党人士,实行了有限度的开放;同时,它又利用中华民族团结抗战的有利时机,以战时军事政治需要为借口,将蒋介石对整个国家的独裁统治发展到极端。开放化和集权化,是这个阶段国民政府政治体制演变中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其中,开放化是次要的方面,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就停滞下来;集权化是主要的方面,贯穿于整个抗战过程,而且延续到抗战胜利以后。第四阶段从1945年8月到1948年5月,是国民党顽固坚持一党专政、个人独裁的“训政”体制,反对和抵制中国民主化进程的阶段,也是南京国民政府失去民心、走向失败的阶段。此阶段的特征是中国的革命民主力量迅速壮大,政治协商会议确定的国会制、内阁制、省自治制为国民党政权的民主化改造指明了道路。然而,国民党撕毁了政协决议,企图通过召集非法的“国民大会”和颁布一党“宪法”改变中国的民主化进程。第五阶段从1948年5月到1949年4月,是国民党推行“宪政”的阶段,也是国民党统治遭到革命民主力量沉重打击、迅速崩溃和灭亡的阶段。此阶段的特征是国民党将一党包办的五院制政府改组为国民党占支配地位的“总统制”政府,把蒋介石在“训政”时期以各种名义取得的统治权通过“宪法”和“宪法临时条款”的形式重新赋予他,完成了名义上“还政于民”,实际上“还政于蒋”的“宪政”改革。

    从印信上说,无论是三个时期还是五个阶段,同样反映了国民政府淡出历史的过程。所谓“军政时期”,行政各部直隶于国民政府,反映在印信上为“国民政府某某部印”。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以后,除五院、军事委员会和国民政府内设机构外,各部印信不再冠“国民政府”之名。“国民政府”在印信上已开始淡化、褪色。国民党推行“宪政”以后,国民政府被“总统府”取而代之,印信上已找不到“国民政府”的印迹,“国民政府”就这样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国民政府初期的行政机关印信

    南京国民政府,是最高的国家机关,总揽中华民国之治权。其初期的领导体制经历了多次变更。国民政府最初不设主席,而以胡汉民等4人为常务委员,日常政务由常务委员以会议形式集体处理,政府决策权掌握在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蒋介石手中。宁汉合流后,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决定改组南京、武汉两政府,成立统一的国民政府。1927年9月20日,改组后的国民政府成立。国民政府设委员47人,其中常务委员5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设委员67人,其中主席团委员14人。这样庞大的政府机构完全是为了安置和平衡各派势力。由于权力分配不均,国民政府内部争吵不休。1928年2月7日,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再次改组国民政府,推举谭延闿任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主席。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行政机构在设置上参照了广州国民政府的做法。在国民政府内,初设外交部、财政部、司法部、交通部、军事委员会、教育行政委员会、财政委员会、中央法制委员会。1927年10月,撤销教育行政委员会,改设大学院。11月,增设最高法院。1928年2月,增设内政部、农矿部、工商部和建设委员会。4月,设立中央研究院。8月,增设禁烟委员会。9月,增设侨务委员会。

    广州国民政府成立之时,“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印”即已面世,并行用至武汉国民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宣告成立,是蒋介石夺取北伐胜利的结果。蒋介石另立门户,于是重铸“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印”。宁汉合流,实际上是南京国民政府吃掉了武汉国民政府。因此,“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印”于1927年4月18日启用,直到1948年5月20日为“总统之印”替代,前后行用21年。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印”为银质,直纽,方8厘米。虽采用玉箸篆,但结构方正平直,线条匀细挺拔,与广州国民政府“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印”相比,有种“环肥燕瘦”的感觉。

    由于南京国民政府初期行政机构在设置上参照了广州国民政府的做法,除“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印”外,其各部印信承袭了广州国民政府印信的风格,所采玉箸篆,其体式较圆融,婀娜有余,挺拔不足,总体来看线条似显柔弱,如同初创的国民政府显得有些稚嫩。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4月5日 总第3356期 第四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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