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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生有术 救护妇婴

——奉天首家女医学校的创立与发展

作者:李 雪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9-03-11 星期一

    1907年,清政府学部颁布《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和《女子小学堂章程》,女子教育正式列入国家教育制度,此后,全国女学兴起。中华民国成立后,奉天(今辽宁省)先后创办了一系列女子教育机构,其中,女子师范教育和妇产医学教育在东北三省中创办时间最早、成就也最为突出。

    20世纪初,东北地区妇产医学十分落后,有资质的妇产科医生很少,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为产妇接生的“稳婆”既缺乏医学卫生基本常识,也没有经过专业学习,不具备专门技术,因此,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一直很高,人们把妇女分娩比作“下地狱”“过鬼门关”。为了改变这一落后面貌,奉天的有识之士筹备创办一所专门培养妇产科与小儿科医护人员的学校,“以养成达生女医人才,救护妇婴性命”为宗旨。古人以顺利分娩谓“达生”,学校取名同善达生医学校(又名同善达生女医学校),有普及妇产科学,使产妇顺利生育之意。

    1922年4月,为了筹集办学资金和扩大宣传,向社会各界普及妇产科、小儿科医学及妇幼保健卫生常识,奉天省会警察厅、奉天同善堂联合发出《创设达生医学校筹款义务戏公启》(以下简称《公启》)。《公启》阐述了创办以培养妇产科和小儿科医护人才的医学校对于妇女和新生儿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的重要意义。文中写道:“窃以妇人难关,在乎临蓐,婴儿生命,系夫产婆。故欲弥月无灾,莫如达生有术,此对于人民,有生死关系。拟设达生学校,冀造产科人才,多招班级,严格教授,毕业后分布省城以及各县四乡,期于普及全省而后已。”《公启》提出,因创办学校需要大量资金,拟组织义演,号召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共襄善举。文中说:“独是创设虽易,而筹款维艰,告求术拙,罗掘计生,兹议定演唱义务戏四日,预卖红票,藉集青钱,或亦诸大善士所乐赞助者乎,当仁不让,见义为勇,赞大生之化育,种后世之福田。倘肯于购票之外,解其慈囊,短期之中,成此善举,尤为心香拜祷者也。”奉天省会警察厅、奉天同善堂还随《公启》向奉天省公署派送义演包厢票4张、池座票60张。从1922年4月21日起,为同善达生医学校筹款的义演在奉天会仙大舞台连续演出4天,奉天各界人士踊跃购票,慷慨出资。

1922年4月,奉天省会警察厅、奉天同善堂《创设达生医学校筹款义务戏公启》。

    1923年10月30日,奉天市政公所呈文奉天省长公署,报告同善达生医学校成立及招生开课事宜。这份题为《奉天市政公所为具报达生医学校招生日期并酌拟简章请查核事致奉天省长公署》的呈文写道:“(奉天)省令设立达生医学校,业经建房筹备完竣,于七月一日考取完全、简易两级女生,开学授课……”同善达生医学校是东北地区第一所专门培养妇产科与小儿科医护人员的学校。《同善达生医学校简章》规定,医学校暂分设二级,完全科、简易科各一级,每级招生40名,学校发展后将陆续扩充招生专业和学员名额。学校对学员免收学费。《简章》还规定了招生条件以及学制和课程设置:完全科入学者,以年龄在20岁至30岁的妇女、曾在高等小学毕业或有同等学力者为合格,修业期限2年;简易科入学者,以年龄在20岁至50岁的妇女为合格,不试文字但须举行体格检查、智力测验、口试等项,修业期限1年。完全科课程包括修身、产科学、生理学、儿科、看护学、疗学、救急疗术、游戏、妇人科、幼儿科、针灸等;简易科设置有修身、产科学、生理学、救急疗术、疗学、儿科、国文、游戏、针灸等课程。

1923年4月19日,奉天省会警察厅、奉天同善堂为创设达生医学校筹款事致奉天省公署的函。

    1929年,同善达生医学校因故一度停办。1932年,同善堂女医师吴瑞卿个人捐资重建同善达生医学校。吴瑞卿不仅精于医术,致力于治病救人,而且对于人才的培养也有心得。她认为“教育者,乃立国之本,人才之源也”,具体到妇产科和儿科医疗领域,吴瑞卿提出,“女医缺少、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的高及国民体格的羸弱各点,确系我女界缺乏医学知识有以致之”。吴瑞卿不仅出资租赁沈阳小西关义和栈胡同前公安局旧址,还拿出“个人守孀二十载所余之私财”,翻修房屋,购置桌椅讲台,置办教学、试验器材及师生生活用品等所有学校应用物品。重建后的同善达生医学校共设立4个班,培养妇产科、小儿科及卫生保健专业学生共计154名。此外,吴瑞卿还组织医学校师生为奉天地区百姓开展医疗救助,《东北职业教育史》记载:同善达生医学校施医及施药人数达1900余人,“就学者颇见踊跃,求医者日多”。好景不长,同善达生医学校重建后不久,便在日伪当局的干涉下被迫停办。

    虽然同善达生医学校开办时间不长,但显著提高了东北地区新生儿保育助产科学水平,培养了大量的妇产科和小儿科专门医护人才,为这一地区妇产科和小儿科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东北地区职业教育、女子教育事业的早期发展作出了贡献。

    文中所示档案为辽宁省档案馆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3月8日 总第3344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段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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