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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子虞电”到“九月会议”:

加强纪律性是我党克敌制胜的法宝

作者:乎 之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01-08 星期一

    1948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和国民党反动派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规模宏大的战略决战。在这一决定国家和人民命运的紧要关头,中国共产党开展了一场持续深入的纪律建设,并取得了丰硕成果。毛泽东提出了一个朗朗上口、深入人心的口号——“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20个字,是大决战之际中国共产党全部战略部署的精炼概括。从1948年1月7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发出《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到3月25日发出的《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补充指示》,再到9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明确提出“目前工作的中心一环”是加强纪律性,对纪律建设进行全面总结提升。事实证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当初作出加强纪律建设的决策,对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发挥了关键作用。

    加强纪律性是中国共产党实现团结统一、达到步调一致的保障,也是应对困难挑战、克敌制胜的法宝。

子虞电:建立报告制度

    1947年12月25日至28日,毛泽东在陕北米脂县杨家沟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即“十二月会议”),会议着重研究部署了党内反对错误倾向的问题。错误倾向的重要表现,就是违反政策和纪律。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认为,错误倾向及行为,势必造成党在政治上新的孤立。毛泽东进一步指出,以上各种错误倾向的产生,有一些是地方对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不到位,沿用在农村环境下长期形成的某些旧思维和旧做法造成的,还有一些是未经请示报告而擅自行动的后果。由此,毛泽东和中共中央认识到,党的领导方式必须及时作出调整,以往只管大事的沟通方式已不适应新的形势,中央工作重心需要进一步下沉,及时了解并指导地方工作,及时纠正各类错误倾向,以便“依据具体情况决定方针”。

1948年1月至3月,中共中央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及补充指示。中央档案馆藏

    《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即著名的“子虞电”(“子”代表发报月份1月,“虞”代表发报日期7日),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发出的。1948年1月7日,也就是十二月会议闭幕10天后,毛泽东便为中共中央起草并发出了题为《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以下简称《指示》)的电报。《指示》提出,中共七大以后,仍有一些同志“不认识事先或事后向中央作报告并请求指示的必要和重要性,或仅仅作了一些技术性的报告和请示”,中央“不充分明了他们重要的(不是次要的或技术性的)活动和政策的内容”,因而造成了一些难以挽救的损失,现在必须改变这种“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不良习惯”。《指示》规定,各中央局和分局由书记负责(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内容侧重于政策性——汇报该地各项活动动态、各类问题、倾向及解决办法。《指示》强调,“当此革命已进入新的高潮时期,加强此种联系,极为必要”。

寅有电:对报告制度的重要补充

    1948年3月25日,毛泽东又为中共中央起草并下发《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补充指示》(即“寅有电”),就刚刚建立起来的报告制度提出新的要求。这份《补充指示》强调“除已规定的报告制度务须严格遵守外”,还要执行另外三项制度:“(一)你们对于下级发出的一切有关政策及策略性质的指示及答覆(复),不论是属于何项问题(军事,土改,财政,经济,整党,政权,外交,工青妇运,宣传,组织,文教,城工,肃反,打人杀人及对待中间人士等),不论是用电报发出的或用书面发出的,均须同时发给中央一份。(二)下级向你们所作政策及策略性的报告,其内容重要者,亦须同时告知我们,文长者摘要电告或函告。(三)每一个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均有单独向中央或中央主席随时反映情况及陈述意见的义务及权利。”这份指示进一步拓展了报告制度的深度和广度,对《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进行了重要补充。

    报告制度的建立是中共中央在纠正党内错误倾向、提高党内政策水平背景下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为全党上下加强联系沟通、及时纠正各类错误倾向、积极应对新问题新挑战、制定符合客观实际的方针政策,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在一篇文章中谈道:“这个问题在这时之所以特别重要,是因为革命形势已经有了极大的进展,许多解放区已经连成一片,许多城市已经解放或者即将解放,人民解放军和人民解放战争的正规性程度大为提高,全国胜利已经在望。这种情况,要求党迅速克服存在于党内和军队内的任何无纪律无政府状态,把一切必须和可能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就是党为此目的而采取的一个重要步骤。”

九月会议: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毛泽东十分重视报告制度在党内的贯彻落实,在指挥解放战争那样极其繁忙的情况下,亲自主抓这项工作,当东北局未按要求作综合报告时,毛泽东对其进行了批评。1948年8月15日,毛泽东以中央名义发电报,批评东北局不按规定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综合性报告,“使我们完全不了解你们在这件事上何以采取这样的敷衍态度”。此后,东北局向中央提交了综合报告和检讨报告,剖析错误原因,表示“今后保证定期向中央作报告”,“与各种无纪律观念继续作斗争”。8月22日,毛泽东复电东北局表示“你们这次检讨是有益的”,并将纪律建设定位为“许多环节在目前时期的一个中心环节”。

    1948年9月8日至13日,毛泽东在西柏坡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即“九月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以中央政治局会议决议的形式,要求全党切实强化请示报告制度的落实执行。《决议》充分肯定了请示报告制度对加强纪律性的关键作用,强调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就是为了“保证全党全军所执行的各种政策的完全统一、及军事计划的完满实施,克服目前党内军内存在着的某些严重的无纪律状态或无政府状态”。一言以蔽之,“整顿纪律的钥匙,就是严格执行报告请示制度”。

    11月13日,中共中央发出电报,要求各党政军机关都应开会检讨请示报告制度建立的情况,请示报告制度自此在全党全军普遍建立起来。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7年12月22日 总第3159期 第二版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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