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档案现存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中国政府对德、奥宣战后,英、法、日、俄、意、比、葡7个协约国为答谢中国,同意中国提出的3项具体参战条件:(1)允许庚子赔款展缓5年偿还;各国展缓偿还款项,不必为每年应得的全部(俄国只允展缓一部分);德、奥两国之庚款,永远撤销。(2)关税“以货物实价计算值百抽五为标准”,其详细办法将由有中国代表参加的专门委员会研究。(3)中国政府需要监视德奥侨民时,可派军队暂行进入天津特定区域内。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供文)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5年4月2日 总第2741期 第四版 |